每票2000向選民行賄 黃仁桃園競總前主委涉賄選…桃檢求重刑

新科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黃仁的桃園市競選服務處主任、前桃園縣議員洪國治,分別於去年底和今年初連續以每票2000元代價向選民行賄,桃園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審酌洪男先前參選立委時,同樣以現金買票賄選遭判刑,搜索當日還丟掉手機湮滅證據,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等,認爲他犯罪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及宣告褫奪公權。

另收受洪男現金2000元及4000元買票金的67歲陳姓婦人、66歲黃姓男子等2位原住民選民,桃園地檢署也依刑法第143條第1項投票受賄罪嫌將他們起訴,同時向院方求情,若陳婦、黃男在審理中仍能坦承犯行,請考量其等犯後態度良好、知所悔悟,均爲宣告緩刑以勵自新。

起訴指出,洪男當時擔任、如今已公告當選第11屆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黃仁桃園市競選服務處主任委員,於去年12月31日到具有平地原住民身分的陳姓選民位於八德區的檳榔攤,交付不詳金額的紅包要求支持黃仁,陳男允諾支持,但因知悉違法而拒絕收受紅包。

洪又於今年元旦當天下午1點,在同樣具有平地原住民身分的選民陳婦帶領下,前往楊梅區楊湖路黃姓選民的原住民聚落拜票,洪在下車前,以支付「工作費」爲由,交給陳婦並出言要求支持黃仁,陳婦表明她什麼都沒做而推辭,但洪聲稱「你就拿去吧」勸說收下,陳婦收錢允諾支持黃仁;行動蒐證影片顯示,洪男在陳婦帶領下抵達黃男的鐵皮屋居處外拜票,喊着「加油加油」趁隙交付4000元向黃男賄選買票,黃收錢後代表允諾支持黃仁。

檢方偵查時,洪否認行賄,但坦承去年底有道陳姓證人的檳榔攤拜票,今年元旦有交2000元「工作費」給陳婦,並由陳婦帶領前往黃男楊梅區住處拜票;另名同爲競選服務處陳姓人員則說,陸續收受黃仁妻子交付50萬元競選經費,由於選前他因故返回臺東,便將剩下餘款10幾萬元交給洪從事競選活動。

時任新科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桃園競選服務處主任委員、前桃園縣議員洪國治涉嫌以每票2000元買票,桃園地檢署偵結,將他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記者陳恩惠/翻攝

時任新科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桃園競選服務處主任委員、前桃園縣議員洪國治涉嫌以每票2000元買票,桃園地檢署偵結,將他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記者陳恩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