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前董座黃春福列欠稅大戶 聲請破產獲准
美麗華大飯店前董座黃春福欠稅3.2億元榮登禁奢榜首,但他上月已向新北地院聲請破產獲准。(資料照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近日公告欠稅大戶檢舉名單,美麗華大飯店前董座黃春福欠稅3.2億元再登禁奢榜首;未料,黃春福上月就因投資股票失利等原因,積欠綜合所得稅2億多元,另積欠債權人1330萬元,向新北地院聲請破產獲准。
執行署指,黃春福原已積欠綜所稅金額 3.1 億元,因欠稅本金加上滯納利息,目前積欠金額已高達3.2億元,榮登新一波欠稅大戶榜首。新北地院裁定指,黃春福上月已聲請破產,理由爲投資股票欠稅2億858萬多元,又對外欠款1330萬元,積欠金額高達2億2188萬多元,但黃的美麗華公司股票、存款等資產僅有2億1500多萬億元,扣除稅捐優先債權,仍無法清償債務。
黃春福聲稱自己每月膳食費用6300元、醫療費3300元,未達新北市政府公告今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月最低生活費1.56萬元標準,且資產扣除稅捐僅剩684萬多元,無法清償3位債權人1330萬元債務;法院上月裁定獲准,宣告黃春福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