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申請要注意,部分簽證有移民傾向會直接拒籤!

雖然這兩年疫情讓人們之間的距離更加遙遠。隨着經濟全球化,國內總還是有不少人會因爲各種各樣的原因需要去美國。去美國首先就得申請簽證,美國簽證總體上又分爲移民簽證與非移民簽證兩大類,每一大類又可分爲許多小類。蔣百庚律所曾經有不止一位諮詢人反饋,他們發現自己非移民簽證面籤時,簽證官基本沒有看他們精心準備的申請材料,就直接拒簽了。讓他們非常莫名其妙。

根據《移民國籍法》214(b)規定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須充分證明自己回國的意願和約束力。旅遊探親的申請人喜歡讓美國的親友寫一封證明信,證明自己會回國,但某種程度來講,這封證明信的說服力沒有申請人認爲的那麼有效。

簽證官一般考慮的因素有:1. 申請人是否有穩定的工作或者擁有自己的企業,擁有穩定的收入;2. 申請人是否有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使得申請人必須回國;3.簽證申請人之前是否有訪美記錄,如果曾經有過延期,則必須提供之前身份延期的材料。簽證官也會看申請人在美國有停留多久,假如回國之後立馬再次申請,很有可能被拒;4. 美國親友是否有回訪申請人。

但簽證官並不單單是依靠這幾點來做出決定,還有以下幾個原因。1. 資料可以僞造。僞造工作證明、銀行存款證明、公司營業執照的大有人在,所以單憑提交的資料這一點,簽證官不會相信您沒有移民傾向。2. 在國內擁有房地產、銀行存款這些也不足以證明回國約束力強,因爲有些時候人到了海外,授權讓國內親屬變賣房地產,直接在海外收款即可。事實上,有些人很樂意放棄國內一切所有。3. 在填寫DS-160時就已經反映了許多您的個人信息,簽證官根據您提交在網上的這個表格便可看出端倪。例如,您在美國是否有親人、此次旅行的目的、誰支付您的此次旅行、您目前的工作及收入情況等問題都會反映出您是否有移民傾向。4. 最重要的是,無論簽證官有無過目您帶去的證明資料,他都會和您進行面談,在談話的過程中,透過你的回答、神情以及肢體語言,簽證官都會衡量關於移民傾向這點您是否在講實話。假如問到您是否想留在美國工作,您遲疑地回答或者說“以後想”等等,都會暴露您的移民傾向。所以根據與您的面談,簽證官就可能拒絕您的申請。

當然,非移民簽證被拒之後,是還可以再次申請的。申請次數沒有限制,只不過,簽證人需要找出之前被拒的根本原因,這樣纔能有效地解決問題。比如,持商務簽證赴美之後是不能去工作或長期經商的,商務簽證發放是用來給商業人士短期赴美參加會議、會展,與潛在夥伴或客戶見面等。另外,一般來講,日常基本的英語交流會話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假如連基本的英語交流都有問題,那麼以參加商業會議爲由難免遭到簽證官懷疑。

除外,簽證申請人之前所有的申請記錄,都已經被輸入到計算機當中,《國土安全法案-2002年》規定,所有的非移民簽證申請都必須計算機存盤,以便日後審理和調出申請人的信息,而且申請人之前如果遭拒,之前簽證官是以什麼緣由拒絕其申請都要細緻地填上去。所以,假如簽證申請人在北京大使館被拒,第二次換到廣州領事館申請,雖然換了簽證官,但是在面談時,申請人之前所有的信息仍然都會呈現出來,簽證官照樣可能會因爲同樣的問題而認爲簽證申請人不符合資格,仍然拒絕。

所以申請人應該做的是,找出之前被拒的關鍵原因,向簽證官解釋清楚之前的誤會,陳述自己不應該被拒的理由。有些申請人,認爲自己換本新的護照,到了新的簽證官手上,就不能看到之前簽證官蓋的"Application Received"以及被拒日期、地點的字樣,這個僥倖的心理其實是逃不過目前審理系統的"火眼金睛"的。所以,換個領事館或者換掉有拒籤記錄的護照都是無效的廢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