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富家兄弟弒親案大逆轉! 檢方建議改判「過失殺人」可假釋出獄

▲美國1989年發生的「梅南德茲兄弟弒親案」震驚社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美國1989年發生的「梅南德茲兄弟弒親案」震驚社會,當時年僅的兄弟倆,槍殺父母被判終身監禁並不得假釋,如今隨着紀錄片播出,再度受到關注。由於弟弟曾致信表親,傾訴遭到父親長期性虐的痛苦,洛杉磯檢方重啓調查後表示,將在25日向法院提交動議,建議法官重新判刑;兩人若改判爲「過失殺人」而非一級謀殺,可能很快就會被釋放。

綜合外媒報導,35年前的梅南德茲(Menendez)兄弟弒親案,哥哥萊爾(Lyle)與弟弟艾瑞克(Erik)在比佛利山莊的豪宅裡殺害父母。他們被逮後主張,長期遭受爸爸的性侵,忍受雙親施加的身體、情感與性虐待,出於自衛纔會弒親。

不過,這番說法當年未被採信。檢方認爲,2人無法提供性虐證據,只是爲了爭奪數百萬美元遺產,纔會痛下殺手。1996年7月,兄弟倆均被判處第一級謀殺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梅南德茲兄弟在1996年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如今新的證據出現,命案發生的前幾個月的1988年12月,艾瑞克曾致信表親安迪(Andy Cano)表示,自己被親生父親性虐,而這封信也成爲洛杉磯檢方重啓調查的關鍵。

洛杉磯檢察官加斯肯(George Gascón)24日表示,將建議法官重新判刑,「經過仔細審查各方的論點,我認爲根據法律,重新判刑是合適的,明天(25日)我會向法院提出這項建議。」

最終是否重新判刑將由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決定,加斯肯指出,他支持將兄弟倆的刑期改爲「可假釋」的無期徒刑。此案原定於26日進行聽證會,但地區檢察官的辦公室希望重新安排一次聽證會,以討論重新判刑的建議。

由於涉及兩起謀殺,兄弟倆面臨50年刑期至終身監禁,但根據加州法律,兩人犯案時未滿26歲,因此若取消無假釋可能的無期徒刑,他們就立刻有資格申請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