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選電子投票大亂 藍綠立委:明年上路的數位身分證應更謹慎
美國總統大選剛落幕,所採用的通訊投票也引發選務爭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備詢表示,目前正在建置電子連署系統,並研擬《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但是否要推動需更多討論。綠委羅美玲指出,電子投票應更謹慎,藍委葉毓蘭、綠委沈發惠也提醒,明年7月全面換髮的新式數位身分證(New eID)須避免成爲投票爭議的來源。
今年11月3日舉行的美國總統大選,因新冠肺炎疫情,因此開放登記選民申請通訊投票,但卻發生計票錯誤及混亂,連任失利的美國總統川普因此揚言將走法律戰,且不承認敗選。
李進勇說,中選會已完成罷免與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建置,並完成資安檢測,目前正就作業流程研提改善機制及資安防護措施。此外,依據2018年1月修正的《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全國性公投得以採不在籍投票方式爲之,對此已研擬相關草案,目前由行政院審查中。
羅美玲表示,2018年公投綁大選,發生票投不完「邊投票邊開票」的情況,引起社會討論電子投票的可行性。但剛結束的美國大選因電子系統出問題,引發爭議。李進勇說,若電子投票可能喪失選務可信賴性,就不值得冒險。
葉毓蘭提醒,新式身分證應避免成爲舞弊來源,另也表示,美國大選爲防疫而改變選務,未來若臺灣也有防疫考量,是否有相關備案?請中選會擇日提出報告。
沈發惠指出,部分縣市在明年1月就要率先試辦新式身分證,中選會爲避免在過渡期間,發生選務爭議,因此將打算在投開票所準備檢索名冊比對資料。但其法律效率是在裡頭的電子資料,如果不準備電子讀取設備,一旦發生爭議,難不成是採輔助的檢索名冊爲主嗎。
李進勇迴應,在選務上,屆時新式身分證要確認的只有投票人的戶籍資料,檢索名冊是依照投票人個資對照。沈發惠表示,名冊在抄錄過程中難保不會有問題,投票所現場若無電子設備,如何查驗真正具法律效力的登記戶籍?且檢索名冊並不具法律效力。
沈發惠說,《選罷法》第21至23條都在規範選舉人名冊相關的製作、保管、銷燬等法律依據,但檢索名冊的法律效力在哪裡?如果到時候檢索名冊和電子資料發生爭議,該如何依據?李進勇說,到時候會請戶政事務所人員待命,若有爭議會馬上來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