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車不繳貸款「買假車牌上路」還被查到毒品 臺中男超慘

▲臺中市警局1日起執行爲期1個月的「淨牌專案」,加強假車牌取締。(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警局自1日起執行爲期1個月的「淨牌專案」,加強假車牌取締,清水警分局近日就查獲2起駕駛從網路購買廠牌、車款、顏色相符的僞造車牌,其中1起還在車內起獲毒品。警方指出,懸掛僞造車牌除觸犯道路交通管制處罰條例,還涉犯刑法僞造特種文書罪,請勿使用假車牌。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表示,1名40歲陳姓男子購買二手車卻未繳貸款,爲規避銀行拖吊,竟從網路購買從外觀、廠牌都與原車牌相似的假車牌掛上,但遭到巡邏警員發現,並在車內起獲K他命毒品,陳男辯稱以爲掛假車牌只是單純違規,全案警方調查後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上月22日下午,也有1名22歲李姓男子因違規超速被吊扣車牌,同樣在網路上購買相似的假車牌懸掛行駛,他行經沙鹿區沙田路與天仁街口時,被巡邏員警發現,偵訊後移送法辦。

清水警分局表示,由於近期僞變造汽車號牌案件日益增多,影響民衆權益甚鉅,中市警局規劃從8月1日起爲期1個月實施「淨牌專案」勤務,清水警方將加強規劃攔檢稽查勤務加強取締及查緝,積極維護民衆權益及治、交安環境。

淨牌專案之主要取締對象,以懸掛假車牌(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未懸掛號牌、號牌吊扣期間駕車或使用註銷車牌等重大違規等行爲;清水警分局今年1-7月取締「淨牌」舉發違規共計126件;另查獲懸掛僞造車牌依僞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案件,共計7件7人。

清水警分局指出,懸掛僞造車牌使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使用僞(變)造或蒙領之牌照,處3600元以上至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爲人另涉犯刑法第212條僞造特種文書罪,依法移(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