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不一定會理賠?!先搞清楚「除外責任」 免得理賠時爭論不休
買保險不一定會理賠?!先搞清楚「除外責任」,免得等到理賠時爭論不休!(圖/小花平臺保險提供)
買保險的目的是爲了保障你無法負擔的重大損失,並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承擔;只是經常發生買了保險後卻不理賠的狀況,尤其是醫療險商品最容易遇到保險公司不理賠或是理賠金額低於預期,真的會讓人心情變差、感受也不好。對此,小花平臺保險顧問提醒,買保險不是有買就好,特別是要將保單契約條款的重點看得清楚明白,才能避免投保糾紛。
其中,在保單契約條款中有一項說到「除外責任」,許多人一知半解、似懂非懂,搞得自己「霧煞煞」,等到真正要申請理賠時,面對理賠金額不滿意纔想到要爭論,可能爲時已晚也無濟於事了。究竟何謂「除外責任」?有哪些險種附帶「除外責任」附加條款?以下一起來了解。
首先,所謂的「除外責任」,顧名思義是指「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項目。」對此,可能會有人心想:「保險有不賠的項目,那麼我爲何還要買保險?」小花平臺保險顧問說明,不同險種有關「除外責任」的項目和內容,都會明列在保單契約條款中,不論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或是住院日額型醫療險,保戶需特別留意保單契約條款內容是否有「除外責任」的項目和內容,「如果有,保險公司是不負給付責任的!」
在搞清楚「除外責任」的字面意義後,接下來小花平臺保險顧問依序說明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等3險種雙重附加使用「除外責任」條款各有不同:
「人壽保險」除外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一、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三、被保險人自契約訂立或是復效之日起2年內故意自殺或是自成殘廢。
四、被保險人因爲犯罪處死或是拒捕、越獄致死或是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