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育祥犯罪動機曝光!自爆「報復女性」 警揭恐怖案情:他很狡猾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保全界李宗瑞羅育祥2018年5月連續下藥性侵2名少女,今年7月被判刑10年,不料近日竟又略誘高雄14歲少女,引發社會關注。偵辦性侵案的警員回憶,羅男十分狡猾,看準他們還未掌握證據,不僅警詢行使緘默權,說謊也面不改色,直到手機被搜出少女裸照才認罪。

判決書指出,羅育祥2018年5月任職保全公司經理,擔任面試官,卻從人力網站物色下手目標,接連下藥性侵15、16歲國中少女,並拍下影片照片。同年12月檢警搜索收押,但羅隔年1月抗告成功,以5萬元交保,卻預謀再次犯案,趁機打造密室,直到今年7月判刑10年,也未再上訴。

▲性侵案警員低調受訪,回憶當時偵辦過程。(圖/東森新聞

負責該案的警員表示,當時羅嫌全程行使緘默權,起初不願配合搜索,態度囂張,直到手機內被害少女的影像曝光,才鬆口坦承犯案。偵辦過程中,羅嫌態度冷靜,也無情緒波動,無論警方怎麼問都面不改色,「即便是錯了,他也可以講得好像是對的。」

當時羅供稱,他曾遭同居女友背叛,對女性萌生報復心態心情不好就想找少女發泄,所以開始在網路上尋找目標。之所以挑家境不好的少女下手,一方面是懵懂無知的年紀,另一方面是能用金錢誘騙上鉤,再用網路上買來的動物麻醉藥迷昏逞欲。

▲警方懷疑,羅嫌疑似預謀再犯,趁交保期間打造密室。(圖/東森新聞)

今年5月,檢方曾提補充理由書,指羅嫌坦承「曾遭同居女友背叛」,對女性懷有報復心理,需要心理治療卻未就醫,恐有「反覆實施之虞」,建請法院羈押。

不過,臺北地院認爲,羅育祥沒有前科、坦承犯行,交保至今1年4個月每次到庭,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無證據證明有再犯之虞,純屬檢方臆測,因此未裁準,僅禁止羅接觸被害人及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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