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安置計劃 航空城計劃完成優先區地上物徵收審議
桃園航空城優先區地上物區段徵收計劃28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預計今年5月底辦理優先區地上物區段徵收公告作業,地上物搬遷期間爲6月至10月,預計今年底優先區相關公共工程進場施作。
桃園航空城優先區包含桃園市政府辦理及交通部民航局辦理安置及施工的區域,總面積約爲470公頃,屬於安置、產業發展及周邊必要公共設施等用地,須先行辦理地上物搬遷及公共工程施工,才能讓後續的安置工作可以進行,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內政部審議通對於航空城先建後遷、就近安置等整體安置計劃的推動相當關鍵,協議價購過程中,優先區地上物同意參與協議價購比率將近九成,顯示桃園市政府推出的十大優惠補償及安置方案,獲得多數民衆支持。
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開發案已於去年11月9日辦理土地公告徵收,地上物徵收作業程序也預計在今年陸續完成。優先區預計今年5月底進行區段徵收公告,6月進行協議價購發價作業,將陸續進行地上物搬遷,今年底將正式進入安置用地工程整地階段,預計2023年1月點交土地給民衆自建住宅,政府興建的安置住宅預計2024年3月完工後陸續交付民衆。完成安置作業後,預計2024年11開始全區施工。
桃園市地政區長蔡金鐘表示,爲因應民衆搬遷及安置需要,市府各項安置作業均持續與在地民意溝通及滾動檢討,安置及補償方案充分考慮多數民衆的需求,無論是拆遷補償、安置補助及相關的協助等等配套,市府都做了很完整的考慮及規劃。在建物補償部分,市府於108年重新檢討建物評點單價,目前建物評點單價從10.6提高到12.2元,增加15%,提高整體建物補償費用,經過評估,可滿足重建價格需要。考量航空城特殊背景與長期禁限建規範以及民衆安置重建需要,對於經歷二次徵收、在允建面積內未經程序申請建築的建物,規劃安置重建補助費,協助居民重建。
蔡金鐘表示,航空城採取先建後遷、就近安置原則,民衆可以選擇安置街廓土地配地自建、購置或承租安置住宅等多元方案,在全國來說,幾乎沒有這樣多元的先例,安置街廓土地目前規劃約50公頃,加上安置住宅約18公頃,可提供總計約6,000個安置單元,足夠提供安置使用,目前安置住宅已經由住宅發展處發包完成,將配合先建後遷辦理興建事宜。
另外,考量小坪數安置戶需求及負擔能力,對於安置街廓配地自建的差額地價及購置安置住宅差額房價也訂定減輕方案,來降低民衆安置負擔。
優先區居民須先行搬遷,考量在這期間的安置及將來重建成本,規劃加發補償費25%的優先搬遷獎勵金,合法建物80萬元,非合法建物72萬元的房租補助費,以及搬遷補助費等機制來協助民衆。並將蘆竹二號及蘆竹一號社會住宅規劃作爲中繼住宅,提供優先區民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