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角頭喝酒怨車行股東 小弟衝去開4槍刑責一肩扛
蘆洲角頭「空保」的接班人林俊廷因不滿某車行股東行徑,小弟駕車朝大門開4槍示警,檢察官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19歲王男。(圖/本報資料照)
北市承德路某車行,今年9月17日凌晨遭人開4槍示警,警方調查幕後主謀是新北市蘆洲角頭「空保」接班人林俊廷,案發時,林在附近和朋友喝酒,19歲王姓員工被捕後一肩扛起刑責,辯稱自己覺得老闆受委屈,獨自駕車犯案,並沒有受到任何人指使。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2人沒有教唆恐嚇的犯行,僅依違反槍砲彈刀條例起訴開槍的王男,林、吳2人均不起訴。
王辯稱槍枝是不詳友人寄放,今年9月17日凌晨5點多,因得知老闆與汽車買賣公司股東有嫌隙,不甘林受此怨氣,趁林與友人喝酒空擋,獨自1人持槍到汽車公司門口,朝大門射擊4發,造成鐵卷門上有4個彈孔,室內1片玻璃破損。
綽號「空保」劉保生,2016年遭槍殺身亡後,48歲林俊廷接班,處理天道盟在蘆洲一帶的事業。林因不滿車行股東在外亂放話,案發當天心情不好找吳姓友人喝酒,旁邊王姓員工,聽聞兩人談話,就趁着空擋默默離開,駕駛老闆的賓士轎車,前往車行開槍,林並不知情,辯稱:「如果是我指示去開槍,就不會開自己的車出門。」
另外,吳姓友人說,兩人在土地公廟喝酒,送林男來的年輕人一聲不響離開,大約過了10幾分鐘,聽到附近傳來槍砲聲,他和林都擔心出事,遂搭計程車離開,並沒有教唆王去開槍。
檢警根據監視器,見王男獨自駕車開槍、獨自離開,沒有證據顯示王姓槍手與任何人交談,無法證明林有教唆行爲,以犯罪嫌疑不足對2人作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