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鍥而不捨 臺中工業區案臺開二審再敗須繳回4億

臺中市工業區二期護坡地返還出售收入款項,市府與臺開訴訟案,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12月31民事判決,臺中市政府獲二審勝訴,臺開公司應給付市府逾4億元。盧秀燕鍥而不捨要求經發局追回市有財產。

中市府表示,將依法追回款項。記者致電及簡訊臺開聯繫窗口,無人接聽電話。

市府經發局表示,市府於2002年至2019年間委託臺開公司出售臺中工業區二期護坡地,因該公司遲未返還結餘款,市府爲捍衛權益,2019年10月向臺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023年6月2日經該院一審裁市府勝訴。

經臺開公司再上訴後,臺灣台中高分院2024年12月31日判決市府二審勝訴,經發局依據確定的終局判決,持續強制執行臺開公司資產,並向國稅局等相關單位持續查覈財產清冊進行扣押拍賣。

市府經發局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以後發現臺開與原臺中縣、市府相關問題,要求經發局要法律途徑,鍥而不捨追回市有財產,到目前爲止,委託辦理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開發案因返回結餘款加利息共21億已三審定讞。

工業區鄰近廠房乙種工業區土地案,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臺開返還出售收入款項訴訟案二審勝訴。圖/臺中市經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