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修法 進口油需強制標示加工地
臺灣油品連番出問題,民衆轉改大量購買進口油,但繼日前國際條碼辨識法遭爆破功,週刊再爆料2大合格油品廠商泰山、福壽也涉以低價油品混少量進口油賺取暴利。民進黨立委陳亭妃13日指出,現行食管法對此的相關規定並不明確,將提出修法,強制要求廠商在外包裝上標示加工地,以免不肖業者以廉價混合油充當100%純進口油的情況再發生。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出食管法修法,要求廠商須強制標示加工地。(圖/記者洪欣慈攝)
陳亭妃指出,進口油品到臺灣後要再分裝、加工,並不是不行,但應該要標示清楚,秉持誠實以告的態度,不能還在包裝上寫百分百進口欺騙消費者,且根據現行食管法第30條,「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但現在只要打上「進口」兩個字就不用被查驗,「衛福部就是在包庇!」
由於目前食管法僅要求產品標示原產地,因此,爲杜絕不肖業者進口油品後再行惡意加工、分裝,卻仍標註原裝進口,陳亭妃擬提出修法,修正現行食管法第22、24、25、26、27等條,針對食品容器、特定食品、散裝食品等類目包裝上強制規定須加註加工、分裝及包裝地,違者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