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通過新版《印花稅法》 證券交易印花稅2變動...稅率不變
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昨(10)日表決通過《印花稅法》,將於2022年7月1日起實施,代表着自1988年8月6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將同時廢止。相較於施行長達33年的舊法,《印花稅法》大致維持現行框架,適當簡併稅目稅率及符合減稅降費大方針。
▲證券交易印花稅擴大徵收範圍,稅率則維持不變。(圖/CFP)
《人民網》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於2018年11月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相關部門表示,從實際情況看,印花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比較平穩,可基本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將印花稅暫行條例上升爲法律。
至於在徵求意見時,外界最爲關注的證券交易印花稅部分,稅率並未調整,不過,有兩個方向作出改變。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擴大了徵收範圍,除原有股票交易徵收印花稅外,註冊制後新上市的存託憑證(DR)也被納入了印花稅徵收範圍。
此外,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權隸屬於國務院,交由財政部,稅務總局和證監會聯合決定。大陸中央於1992年時統一規定對滬深兩市證券交易徵收印花稅,經過多次調整,目前證券交易印花稅按0.1%的稅率對出讓方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