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帶最愛的「家鄉味」入境 1斤代價20萬
周女因遭境管,今年1月16日主動前往新北分署說明案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就愛家鄉味,代價20萬!新北市1名從福建嫁來臺灣的54歲周姓陸配,她因爲愛吃家鄉生產的豬肉,於2019年7月間從大陸搭船回臺入境臺北港時,被查獲攜帶990公克的熟豬肉1袋,遭裁罰20萬元,直到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限制出境、出海後,才於16日主動前往新北分署說明案情,並於18日繳清罰緩後解除境管。
據瞭解,周女於2019年返鄉省親,7月間搭乘郵輪迴臺,入境臺北港時,被查獲攜帶熟豬肉1袋,因爲申請檢疫,遭改制前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裁罰20萬元,案件於同年9月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周女並無財產可供執行,隨後於10月搭機飛往福州未歸;去年4月,新北分署得知周女已返臺,立即限制其出境、出海。
周女遭境管後,於今年1月16日,才由友人陪同至新北分署說明案情,她表示自己愛吃家鄉生產的豬肉,纔會將熟豬肉切片帶回臺灣準備享用,因而違反防疫規定,她並解釋,遭裁罰後返回大陸處理事情,並非遭罰而逃跑,只是因疫情爆發,才遲未回臺。
周女表示,去年4月回臺想謀職賺錢,因爲現在已經離婚,與別人分租房子,以打零工爲生,收入不豐,會去籌錢繳清罰鍰,希望能解除境管。2日後,周女即至銀行繳清罰鍰,新北分署也於當天解除她出境、出海的限制。
新北分署呼籲,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且年關將近,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