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蟑螂橫行!鄉代號召村民假抗爭真勒索 得手200萬遭起訴
彰化縣大城鄉民代表陳何男,以工程震動影響文蛤農爲由,號召村民至工地抗議並私下勒索,得手200萬。(本報資料照片)
不過陳何男將得手的200萬部分發給鄉親,但引起地方質疑聲浪,最終被迫將尚未花完的餘額46萬元返還廠商。(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綠能產業蓬勃發展,以致「綠能蟑螂」不斷增生,其中彰化縣大城鄉民代表陳何男,以工程震動影響文蛤農爲由,號召村民至工地抗議並私下勒索,得手200萬,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陳何男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罪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實際取得犯罪所得36萬元。
彰化地檢署今表示,年初掌握情資大城鄉鄉民代表藉勢藉端向綠能廠商勒索財物案件,經檢察官蔡勝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及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發動搜索及傳訊,近日偵查終結。
經檢警調查發現,綠能產業廠商在彰化縣大城鄉沿海開發光電廠,大城鄉代陳何男鄉代在2021年間,以升壓站施工產生震動影響養殖文蛤爲由,號召村民至工地抗爭,要求廠商承諾連續20年每年支付東港村、西港村電費補償,不過私下卻向包商勒索,得手200萬元。
不只這樣,陳何男還向蜆戶、胞弟及友人說明可以向廠商拿取補償,陳何男甚至將母親修繕房屋的費用及多年未養殖之蜆池一併申報於內。不過陳何男將得手的200萬部分發給鄉親,但引起地方質疑聲浪,最終被迫將尚未花完的餘額46萬元返還廠商,
彰化地檢署偵辦陳嫌案件終結,除提起公訴之外,也聲請法院按照扣除發放給蜆戶及返還廠商餘額,沒收陳何男實際取得的犯罪所得36萬元,依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強制等罪嫌,對陳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