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批臺推卸責任 難向民衆交代

法務部。(本報系資料照片

中共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旗下長安街知事」微信公衆號18日引述港媒報導,促使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潘曉穎命案嫌疑人陳同佳同意,在港另案服刑期滿23日出獄後將赴臺自首。臺灣法務部日前則要求港方繼續關押陳嫌,追訴其殺人刑責,還說可迅速提供案件相關證據大陸環球網18日稱,學者分析此案,可能成爲「斷頭案」,臺灣當局現在是推卸責任香港特區政府,不然沒辦法向臺灣民衆交代

長安街知事引述香港大公文匯傳媒稱,香港大律師、立法會議員樑美芬認爲,陳同佳若願意去臺灣自首(投案),對他本人、死者家屬及社會都是最好的結果和交代,建議特區政府派觀察員協助陳同佳到臺灣受審,提供法律意見支援。從他的年齡案情分析,加上自願投案,相信豁免死刑的機會很高。

中共黨媒環球網訪問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爲,臺灣當局此次表態是一種巧妙的卸責行爲,不動聲色、故作姿態。

他說,命案證據大部分在臺灣,陳同佳人在香港,在《逃犯條例》沒有修訂情況下,案件可能成爲「無(斷)頭案」,但案件畢竟是在臺灣發生,爲防止無法向民衆正常交代,只能搶先把責任推卸掉,「減輕法律和道義責任」。

李曉兵說,畢竟冤有頭債有主,但大家卻眼睜睜看着本來能夠解決的事件被搞砸,期間有巨大的法律責任無法得到追究,還有政治人物藉機「抽水」(佔便宜),推波助瀾、落井下石。就港臺兩方而言,案件都「卡在這了」。

網球網引述香港東網報導指出,鑑於臺港並無移交逃犯協議,港方未能就陳案將他移交給臺方。如今陳同佳有可能被釋放,就連臺灣法務部都要求追訴陳同佳殺人罪嫌,臺灣網友表示,「這就是爲什麼要支持修例,把這些逃犯抓到牢裡給人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