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八軍團步兵203旅士兵自戕案 南檢解剖查明頭部中2槍亡
▲陸軍203旅士兵自戕案,檢察官解剖相驗,初步研判該名士兵系持槍抵住額頭擊發2發子彈,造成顱內損傷身亡。(圖/記者林悅攝)
陸軍第八軍團步兵203旅士兵自戕案,臺南地檢署檢察官8月8日上午會同法醫解剖相驗,現該名士兵額頭有槍枝芒星火藥噴發痕跡,初步研判該名士兵系持槍抵住額頭擊發2發子彈,造成顱內損傷身亡,死亡方式尚待法醫研究所鑑定。
臺南地檢署指出,有關8月7日凌晨發生於臺南市大內營區之哨兵持槍自戕案件,經蔡明達檢察官於8日上午9時會同法醫師進行復驗解剖,於13時許完成,相驗後發現該名士兵額頭有槍枝芒星火藥噴發痕跡,研判該名士兵系持槍抵住額頭擊發2發子彈,前額有兩處子彈入口,1爲顱骨前額、1爲顱骨偏眼部,子彈從前額穿透後顱骨,貫穿其所配戴之鋼盔。現場哨所天花板有2處彈着點,哨所地面遺留有變形之彈頭碎片,經研判死亡原因爲顱內損傷,死亡方式尚待法醫研究所鑑定。
據八軍團表示,一名步兵203旅所屬士兵於7日上午在營內自我傷害已遂,案發後單位已立即封鎖現場,並通報地區憲警單位到場處理。八軍團表示,後續將全力配合檢警調查以釐清案情,並將協助家屬辦理治喪等事宜。此外,也將持續加強官兵生命教育與心理諮商輔導,以建立正確生命認知,避免憾事再生。
據瞭解,該名士兵7日凌晨於營區大門執行夜哨時,手持T91步槍疑似有自戕行爲,一旁的衛哨原本欲上前制止,但爲時已晚,經搶救後無效確定死亡。而該名士兵平時於部隊中並無異狀,爲何會做出此舉仍有待調查。●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