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金融反腐4月6人被查 3名前中管幹部被提起公訴

陸金融反腐4月6人被查,3名前中管幹部被提起公訴。(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4日報導,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不完全統計,今年4月大陸金融系統至少已有6人被查。其中4人爲中共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2人爲省管幹部。此外,4月至少有3名金融系統前中管幹部王用生、肖星、唐雙寧等三人被提起公訴。

分金融機構看,被查的6人分別來自政策性銀行、監管機構、國有大行、金控集團、城商行和再擔保集團,分別爲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前一級總監盧純才,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司司長、資訊中心主任姚前,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前黨委書記、行長郭心剛,中信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霍璽,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俞健,江蘇省信用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委員、副總裁金維民。

中紀委國監委統計表,4月至少有3名金融系統前中管幹部被提起公訴,爲王用生、肖星、唐雙寧。

具體看,4月19日,大陸人民檢察院披露,國家開發銀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王用生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貸款融資、債券申購、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15日,大陸人民檢察院披露,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肖星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肖星利用擔任共青團上海市委地區工作部科員、統戰部副部長,上海市青聯副秘書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支公司總經理,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經理,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執行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12日,大陸高檢網消息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據爲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光大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