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警新規15日實施 今日首對菲國船隻採取管制措施
圖爲菲律賓今年5月19日在仁愛礁附近海域所拍攝,兩艘中國海警充氣艇(左和右)包抄兩艘菲律賓小型充氣艇。 (法新社)
中國大陸「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甫於本月15日正式施行,中國海警於今日近7時即發佈新聞稿稱,6月17日,菲律賓1艘運補船非法闖入中國南沙羣島仁愛礁鄰近海域,中國海警依法對菲船隻採取管制措施。
新聞稿指稱,17日5時59分,菲運補船無視中方多次嚴正警告,違反《國際海上避碰規則》,以不專業方式,故意危險接近中方正常航行船隻,導致發生擦碰,責任完全在菲方。
中國海警局5月15日公佈「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該「規定」在第14章「涉外行政案件的辦理」中明確提到,對涉嫌違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外國人,需作進一步調查的,拘留審查最長可達60天。
大陸這項新規定公佈後引發菲律賓的強烈迴應,據法廣報導,菲律賓外交部曾發表聲明表示:「如果中國在非法、無效和擴張性的10段線範圍內的水域和海洋地物執行這些新規定,將直接違反國際法,因爲10段線實際上涵蓋了菲律賓擁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的西菲律賓海地區或公海地區」。西菲律賓海是菲國對在其專屬經濟區內的部分南海海域的稱法。
菲律賓武裝部隊總參謀長布勞納(Romeo Brawner Jr.)日前告訴菲律賓漁民,「不要害怕,繼續在我們的專屬經濟區內開展正常活動」。布勞納強調,「我們有權開發本地區的資源,因此我們的漁民沒有理由害怕」。
中國大陸在海警執法新規上路僅兩天就對菲律賓採取行動,恐將引發中菲新一波衝突。
在大陸「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正式施行前,14日有菲律賓民衆前往馬尼拉中國領事館外抗議。(歐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