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光少東4】操守問題被記7小過 小王掛中士18年
前妻與陳姓士官偷情被抓包,不但打傷陳建宏,事後還惡人先告狀,提告他傷害和恐嚇,讓陳建宏覺得莫名其妙。(圖/讀者提供)
營造小開陳建宏指控前妻與一名空軍屏東基地的陳姓中士過從甚密,陳建宏多次抓包前妻與該名中士外出約會,有次被當場抓包,陳姓中士竟惱羞成怒,持木劍痛毆陳建宏,也成爲陳建宏與前妻離婚的導火線之一。
而這名陳姓中士到底是何方神聖?本刊調查,陳姓中士因爲操守問題,光是「中士」軍銜就掛了18年,遲遲無法往上升,依據空軍司令部的調查,他從2013年就開始在網路上兼差賣水晶藝品,還隱瞞已婚身分,在外與女子曖昧,後來陸續被記7個小過懲處。
陳建宏說:「職業軍人在外兼差,還破壞人家家庭,甚至將人毆打成傷,做出這麼多荒誕離譜的事情,部隊竟然只象徵性的記幾個不痛不癢的小過,讓他繼續爽領納稅人的錢?這人若不汰除,難平我心中憤怒。」
遭指控外遇的陳建宏前妻羅女迴應,當年與陳建宏結婚後,他就沒有拿錢回家,薪水都拿去亂花,甚至上酒店花天酒地,之所以搬光家中傢俱,是因爲陳建宏欠她錢,她只好拿傢俱抵債。至於在高屏舊鐵橋所謂被「抓姦」的事,是陳建宏持木劍先攻擊陳姓中士,陳姓中士是自衛反擊,羅女也指控陳建宏自己外遇,婚後對她家暴,實在忍無可忍纔會離婚,絕對不是因爲婚外情。
被指爲小王的空軍陳姓中士則喊冤表示,他與羅女是舊識,因爲羅女受不了陳建宏家暴,才找他訴苦,陳建宏若有他與羅女偷情證據歡迎提告,但如果是不實指控,他也不會忍氣吞聲,陳姓中士並澄清,他家裡本身在做水晶生意,他只是幫忙,結果陳建宏到處投訴他在外兼差,讓他被記過,感到很無奈。
至於開庭時騷擾陳建宏一事,陳姓中士卻辯稱:「誰規定去法院不能坐在他們旁邊?他們要做僞證,我要聽聽他們的說法不行嗎?」而是否企圖開車衝撞陳建宏?他則駁斥爲無稽之談。
律師吳漢成表示,兩造雙方走上離婚這一步,相信大家都不願意見到,對於小孩的監護權以及扶養權,如果當初離婚時,小孩的監護權歸男方,也就是男方有權要求女方每月分擔子女扶養費。而離婚後,未擔任監護權人之女方有權「探視」,但不得影響小孩正常就學或生活作息。
會提出這樣的訴求,大概都是其中拒絕一方去聯繫小孩,等於把女方淨身出戶外,還讓女方看不到小孩,女方纔提出反擊。女方縱有偷腥被發現而離婚,但法律上的探視小孩權利是牢不可破,無法以此做爲拒絕探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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