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佈涉「雙碳」規範性文件 嚴打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
即時/陸最高法公佈涉「雙碳」規範性文件,嚴打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月17日)發佈《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爲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配套典型案例。這是大陸最高法院公佈首部涉「雙碳」規範性文件,要求妥善審理涉碳新領域各類案件,嚴打環境監測系統數據弄虛作假行爲。
據澎湃新聞報導,《意見》全文分爲六個部分24條。其中,第一部分是司法服務「雙碳」工作的原則要求,第六部分是持續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第二至五部分重點對人民法院審理的涉碳案件提出具體的指導意見。
最高法院環資庭庭長劉竹梅介紹,此次《意見》是最高法院公佈的第一部涉「雙碳」規範性文件,對於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審理涉碳這一新領域的各類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對於助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
比如,針對近年來涉碳交易糾紛案件呈現類型新、數量逐年增多的特點,《意見》提出,審理碳排放權交易案件,要依法明晰碳市場交易相關主體之間的權責,推動提高市場流動性、形成合理碳價,增強企業碳減排動力。審理碳排放配額等擔保案件,要穩固碳市場業務創新的制度基礎,助力碳交易產品發揮融資功能,穩定市場預期。碳排放數據是開展交易的基礎,數據質量是碳市場的生命線。
《意見》還提出,審理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案件,要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對部分企業虛構、捏造、瞞報、漏報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行爲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典型案例顯示,在深圳某容器公司訴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處罰行爲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監督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對不履行碳排放配額清繳義務的重點排放單位作出行政處罰,爲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依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上,《意見》提出,審理新業態新模式生產服務消費案件,要強化對新類型環境權益交易模式、資源要素市場創新的規則指引;審理溫室氣體排放民事侵權案件、大氣污染防治行政、刑事案件,要堅持生態修復優先,處理好固碳和增匯的關係,積極引導和規範侵權人購買碳匯產品折抵賠償碳匯損失、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審理適應氣候變化行政補償案件,要支持行政機關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審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案件,要強化企業環境責任意識,依法披露環境信息,有效遏制資本市場「洗綠」、「漂綠」不法行爲。
另一起典型案例顯示,在韓某濤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中,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篡改環境監測系統後臺參數的行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體現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環境監測系統數據弄虛作假行爲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