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個人養老金」制度15日上路 國債納入養老金理財產品範圍
▲大陸個人養老金制度15日上路。(示意圖/CFP,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將於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覆蓋至全國範圍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稅收優惠政策也同步擴大至全國。
《通知》規定,在現有金融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等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爲參加者提供更多選擇。同時,金融機構需做好產品資產配置公示,提供投資諮詢服務,並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以保障參加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在強化商業銀行於個人養老金制度中的演關鍵角色方面,《通知》鼓勵支持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養老金產品,並健全線上線下服務渠道,爲參加者提供變更開戶銀行、領取個人養老金等個性化服務,同時,商業銀行還需爲其他金融機構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提供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除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等情形外,《通知》增加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者,可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的規範。
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者達領取條件後,可藉由多種途徑提出申請,經覈實確認,由商業銀行將個人養老金髮放至社保卡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