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多地響應取消「普宅標準」 降低居民購房成本

陸多地響應取消住宅標準:降低居民購房成本,支持改善性需求。(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24報導,今年7月,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多地響應,藉以降低居民購房成本,支持改善性需求,部分地區發文迴應。在業內看來,取消普宅標準目前已納入政策工具箱,各地有望在合適的時間推出落地。

近日,一線城市北京提出「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發佈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優化房地產政策,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認爲,北京此舉意味着取消普宅標準已經放入政策工具箱,在合適的時間將推出落地。

在業內看來,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有助於降低居民購房成本,對於改善性住房需求也是重要支持。

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普通住宅與稅收優惠直接掛鉤。麟評居住大資料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關榮雪指出,其中主要是增值稅。根據北京現行政策規定,普宅與非普宅兩者的區別在於,個人出售2年以上普通住宅,免徵增值稅;個人出售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差額徵收增值稅。

以一套總價500萬元(假設原值爲450萬元)的非普通住宅房產爲例,按現行政策規定,50萬元的差額,2年以上的增值稅費需繳納2.38萬元。如果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標準,在交易過程中將節省這部分成本。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到,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上述決定發佈後,部分地區發文迴應「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9月1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7部門發佈關於印發《山西省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江蘇在9月10日印發《關於鞏固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進一步推動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此次,伴隨着北京提出「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市場對於前述政策調整的預期也再次加大。

可以看到的是,北京在內的一線城市上一輪優化普通住宅標準集中在2023年的第四季。

其中,最先發布調整政策的是深圳。隨後,上海、北京也在同日發佈樓市政策,明確優化普通住房認定標準。廣州則未跟進調整普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