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團協商讓步 吳思瑤:難接受臨時報告事項強行表決惡例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後受訪表示,協商有2個爭點,各黨代表剛坐下,桌上就赫然看到立法院長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國民黨想要提請表決的協商結論,就是立院機關代表要由國民黨推派2位、民衆黨推派1位的產生方式,最終民進黨願意讓步,願意簽署協商結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長韓國瑜5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討論釋憲案聲請暫時處分部分委任訴訟代理人,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後受訪表示,協商有2個爭點,各黨代表剛坐下,桌上就赫然看到立法院長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國民黨想要提請表決的協商結論,就是立院機關代表要由國民黨推派2位、民衆黨推派1位的產生方式,最終民進黨願意讓步,願意簽署協商結論。
吳思瑤表示,很遺憾各黨代表剛坐下來,就看到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協商還沒有開始就有預擬結論,恐怕韓國瑜已經有了預設結論、立場,任何一個議案不管是法律案還是預算案,就因爲是重要事項纔要召集朝野協商,如果不協商就有結論,這是什麼協商?
吳思瑤提到,綠營三長很清楚,一開始就對韓國瑜提出抗議,不希望國會擴權法案後遺症如此之大,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今天爲何又能沒有協商就有結論呢?希望未來都不要再讓這種惡例成爲慣例、常態。
吳思瑤指出,今天協商議案核心是有關於國會擴權釋憲即將進入憲法法庭審議,今天討論立院機關代表應當指派誰去代表立院;她強調,民進黨團不會爭取立院的機關代表,因爲我們是釋憲案的聲請方,所以民進黨不會爭取機關代表,我們認爲立院是中立、公正的,應當對於國會擴權法案違憲或合憲,不應當先有立院的預設立場。
她表示,立院的機關代表應當由立法院官方人員,例如秘書長周萬來,或法制局主任,這類專業幕僚人士,本身沒有政黨政治色彩,立法院機關代表應該是這樣的專業幕僚,也沒有對於國會擴權法案預設的前提跟立場‧
吳思瑤說,非常遺憾韓國瑜協商前發下預擬結論,國民黨想要提請表決的協商結論,就是立院機關代表要由國民黨推派2位、民衆黨推派1位的產生方式,民進黨主張,機關代表應當是公正中立的,不應由政黨代表來產生,如果這樣的話,立院還有無黨籍委員,釋憲案不是隻有藍白和民進黨的對立,釋憲案很重要的核心是攸關於人民權利受到戕害,不應由政黨指派代表。
吳思瑤指出,這就是剛剛協商沒有結論、試圖要努力再協調,但兩權相害取其輕,最終民進黨願意讓步,願意簽署協商結論,因爲憲法法庭大法官們絕對會有非常透徹且專業的憲法判斷,民進黨願意禮讓機關代表,就讓藍白兩黨擔任。
吳思瑤強調,對於釋憲案,民進黨充滿信心、不會因爲機關代表沒有民進黨代表就會吃虧,我們願意接受就制度上不合理不公正,但願意禮讓藍白成爲立院釋憲案機關代表。
吳思瑤說,今天國民黨竟然要用臨時報告事項,要將一個原本沒有在院會報告事項、討論事項的議程,用粗暴的程序逕付立院表決,這是過去到現在都難以被接受的、違反立院議事規則的做法,我們不能接受用臨時報告事項安插任何一個沒有循規蹈矩的議案,這是非常嚴重的。
吳思瑤強調,爲了防堵國民黨用臨時報告事項強行表決的惡例被產生、被合理化,民進黨願意禮讓立院機關代表員額,所以不會表決,憲法法庭大法官做出任何釋憲案審議,民進黨絕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