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蛋案」校長剝削學童午餐 逃亡26年躲過制裁至今消遙法外
▲滷蛋案因爲學童投訴以前便當有整顆滷蛋,後來變成了半顆,因此被稱爲「滷蛋案」。(圖/記者謝承恩攝)
發生於1993年改制前臺中縣教育界的「滷蛋案」,共有12名國小校長向廠商拿回扣,並縱容廠商降低菜色與數量品質,此案反覆纏訟17年,其中,當時收53萬餘元回扣的豐原南陽國小校長紀培炘, 潛逃美國已26年,今年5月28日屆滿25年追訴期後,臺中高分院於本月6日撤銷原判決,改判免訴,至今逍遙法外。
當年這起醜聞之所以被稱爲「滷蛋案」,當時國小學童的營養午餐,多由校方向廠商訂購便當,一個便當35元,校長收一成回扣3.5元,再縱容廠商降低菜色品質,相傳一位學童向家長抱怨,以前便當有一整顆滷蛋,現在變成半顆,家長因此向司法機關投訴揭發此案,還因此嘲諷「半顆滷蛋被校長偷吃了」。
判決書指出,紀培炘在1995年臺中地院一審判決6年2月後,上訴至臺中高分院二審,卻沒有出庭,臺中高分院於1996年8月發佈通緝,他雖逃亡被通緝,但上訴至臺中高分院的刑案,卻始終「掛着」。
▲臺中高分院調閱出境紀錄,發現紀培炘在1995年7月25日就出境,再也沒有入境。(圖/記者李毓康攝)
具保人洪慶峰到2016年被臺中高分院傳喚時表示,紀培炘沒聯絡他,聽說跑到美國。臺中高分院調閱出境紀錄,發現紀培炘從1995年7月25日出境,始終沒再入境,法官裁定15萬元交保金沒收。
判決書指出,紀培炘的追訴期計算,是他觸犯修正前的貪污治罪條例,最重本刑15年,修正前刑法規定的追訴權時效期間是20年,另外,修正前刑法又規定,通緝應另行加計4分之1之時效停止期間,因此此案追訴權時效爲25年。
紀培炘犯行最後終了時間是1993年10月,上述25年還要再加上檢方偵查後,到發佈通緝前1天的期間,有2年7月又13日,今年5月28日追訴權時效完成(屆滿),紀培炘的上訴,不經言詞辯論,撤銷一審6年2月的原判決,改判免訴,檢方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