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越界捕魚拒檢翻覆釀2死 海巡署發3點聲明:一切依法取締
一艘大陸籍無船名快艇拒檢,與金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時不慎翻覆,4船員落海救起2人死亡。記者曾伯愷/翻攝
一艘大陸籍快艇,今天下午越界在金門縣北碇東0.5浬海域捕魚。金門海巡隊獲報趕往取締,陸快艇拒檢翻覆,導致船上4人落海救起送醫2人搶救不治。對此,海巡署稍早說明指出,大陸快艇越界捕魚拒檢,雙方追逐時不慎翻覆釀2死意外,全案已報請金門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與調查。
據瞭解,一艘大陸籍無船名快艇,今天下午1時45分左右,於金門北碇島東方1.1浬(禁止水域內0.86浬)越界捕魚,金馬澎分署CP-1051艇發現前往驅離,過程中該艘陸籍快艇拒檢與CP-1051艇展開追逐,陸船不慎翻覆,導致4名陸籍船員落海。經海巡署將落海4人救起,協助送醫急救,但遺憾的是造有2名陸籍船員急救無效,宣告不治。
海巡署表示,爲加強取締越界陸船,海巡署採取以下相關具體措施,包括:一、「結合優勢能量,擴大威力掃蕩」針對金門、馬祖、澎湖及北方三島海域等越界重點區域,本署適時規劃擴大威力取締勤務,並調派大型艦船支援,嚴格取締越界漁船,依法究辦。
二、「超前部署勤務,確保綿密無間」爲防阻大陸漁船越界,本署掌握大陸漁船越界慣性,超前勤務部署,並全天候維持線上勤務,查處非法越界。
三、「運用六大手段,強力執法」對越界作業陸船,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視情節合併採取「驅離」、「扣留」、「留置」、「沒入漁獲(具)」、「罰鍰」及「沒入船舶」等六大手段,彰顯我方執法權威及嚇阻效果。
對於這次執法過程釀兩死意外,海巡署強調,一切皆依法行政,目前已將涉案人船帶回金門海巡隊調查,並已報請金門地檢署指揮偵辦。對於2名大陸籍死亡船員部分,已透過管道聯繫陸方家屬協助處置,後續海巡署將配合地檢署調查,釐清有無執法過當。
一艘大陸籍無船名快艇拒檢,與金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時不慎翻覆,4船員落海救起2人死亡。記者曾伯愷/翻攝
一艘大陸籍無船名快艇拒檢,與金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時不慎翻覆,4船員落海救起2人死亡。記者曾伯愷/翻攝
一艘大陸籍無船名快艇拒檢,與金馬澎分署CP-1051艇追逐時不慎翻覆,4船員落海救起2人死亡。記者曾伯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