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爆!悲情男跟外遇妻離婚 驗DNA才發現「孩子也不是我的」
▲阿德跟林女交往的過程中,因爲林女懷孕而決定結婚,沒想到最終林女外遇,兒子也不是他的種。(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阿德(化名)2021年間與林姓妻子結婚,同年妻子產下一子,豈料後來阿德發現妻子外遇,雙方協議離婚,他帶兒子去做親子鑑定,也發現自己根本不是生父,讓他大受打擊,也氣得將妻子、劉姓小王告上法院。臺中高分院審理後,判林、劉須連帶賠償69萬3,695元,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德與林女原先爲情侶關係,2021年5月20日因爲發現懷孕而結婚,同年9月17日,林女產下一子,2人婚後生活幸福美滿。不過,2023年間,阿德意外發現,妻子竟跟劉姓同事有染,因此委託共同友人,詢問妻子是否真的出軌。
林女被詢問以後,並沒有否認這件事,反而是大方坦承精神出軌,更坦言早就不想過這種日子。夫妻倆的感情因此破裂,不久後便離了婚。
▲阿德跟林女交往的過程中,因爲林女懷孕而決定結婚,沒想到最終林女外遇,兒子也不是他的種。(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此外,由於先前孩子出生時,阿德曾被院方告知,孩子的血型跟父母有差異,是否要驗一下血型,加上離婚以後,林女傳送了「父母與子女血型之對照圖」給阿德,要求阿德去做親子鑑定,更是嗆明「那孩子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阿德深感懷疑,於是到醫院做了親子鑑定。晴天霹靂的是,果真如林女所講,鑑定結果顯示,阿德與兒子的綜合親子指數(CPI)爲0、親關機率(PP)爲0%,意味着2人沒有任何關係。
阿德最終忍無可忍,將林女、劉男告上法院,並且求償代墊生活費、保母費、精神撫慰金,以及出軌的精神撫慰金等金額。苗栗地院審理後,最終則是判林女、劉男須賠償270萬餘元。
林女、劉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後,則判林女、劉男須賠69萬3,695元,其餘的裁判均廢棄,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