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辦場地爭議 板橋公所批誤導扭曲

板橋區公所以平面圖說明原因。(板橋區公所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選之前夜場地爭議從板橋第一運動場延燒到區運路,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陣營先批評新北市府搞小動作,使其借不到板橋第一運動場,又指控板橋區公所利用行政資源打壓異己,回絕區運路路權申請;對此,板橋區公所9日發出三點聲明迴應,無法同意申請是基於活動安全考量,呼籲外界切勿誤導、扭曲。

對於場地爭議,侯辦日前回應,板橋第一運動場的借用,是依規定在半年前就已申請;至於區運路路權部分,板橋區公所表示,林佳龍競選總部擬借用的路段爲新站路至海山路段,若該處全線路段封閉,將影響整體交通動線,且當天第一運動場已有大型活動,若覈准路權,將使兩活動區塊幾乎無緩衝空間,爲考量疏散動線重疊及衝突,因此發文回絕路權申請。

另外,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步借用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作爲選前之夜場地,權責機關體育處已同意借用,而板橋公館街道路路權部分,本月4日經現場與周邊相關單位協調後,已請龍辦修改部分申請內容,待會勘結論修改完成後,將依規定覈定路權申請。

板橋區公所補充,11月25日當晚,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時申請借用板橋第一運動場、區運路,以及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在板二及公館街部分已原則同意,借用過程也積極協助,並無阻擋申請的情況。

板橋區公所強調,選前之夜的大型集會活動,勢必會有大量人潮進出,在考量動線及交通安全下,所有相關路權都是依專業審查,以活動安全爲最大考量,盼外界勿誤導、扭曲及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