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藥師PO驗毒報告自清稱「被設計」 警打臉:犯的是持有罪

劉信和強調自己沒有持槍跟碰毒品。(翻攝劉信和臉書)

劉信和在臉書張貼驗毒報告。(翻攝劉信和臉書)

劉遭警方查扣模擬槍、鏢刀和大麻。(本報資料照片)

自稱「流氓藥師」的藥師劉信和,28日遭花蓮警方北上搜索,被查扣模擬槍、鏢刀及1包大麻,劉當時就公開喊冤,並在30日貼出自行檢驗報告,包括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等,均呈陰性(negative)反應,以此自清並未吸毒,不少網友紛紛按贊支持,還留言這是「打臉警察跟媒體」,但有刑警私下表示,劉被移送毒品罪,是因爲他持有大麻,毒品持有罪跟吸食罪完全不同,可能要等待北檢偵查才能確定。

花蓮警方日前偵辦地下槍械工廠,逮捕花姓主嫌,經循線追查,懷疑槍械來源可能來自劉信和,因此北上前往劉在臺北市的住處及藥局搜索,陸續查扣模擬槍、15支鏢刀,還有1包重1.06公克的大麻,分別依槍砲及毒品罪將他送辦。

劉29日就在臉書發文,強調自己絕對不會碰毒品跟槍械,還意有所指表示:「我做事這麼高調,講話容易擋到別人財路,發文又會惹到特定某些人不高興,知道我隨時都會有被弄被銃康(設局)的可能…」

30日劉再度公佈自己的驗毒報告,他自費採驗包括大麻等8項毒品,結果均爲陰性,並留言「三個字:不解釋」。

劉的貼文引發大批網友聲援,留言包括:「打臉警察跟媒體!」、「哇哈哈反擊反擊」、「花蓮警察要不要道歉」大多數留言一面倒支持劉信和。

但有刑警私下表示,一干網友可能搞錯方向,劉被送辦毒品罪,是因爲他被搜出持有大麻,通常警方查獲持毒者,會再對其進行驗尿,如報告呈陽性反應,會再加送1條吸食罪,「吸食跟持有是兩種不同的犯行,而光是持有被起訴、判刑的大有人在。」該名刑警認爲,或許要等檢察官調查結果比較妥當,網友輕率或過激的發言不小心也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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