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幫弟付房貸 赴大陸搶錢淚崩:我的家鄉賺不到錢
藝人劉樂妍(Fanny)擁有傲人上圍和火辣的好身材,從性感女團「女F4」退出後,積極發展個人演藝事業。不過她2日難過透露,自己不會講臺語,所以戲路幾乎被砍半,再加上酬勞少還要被殺價,所以選擇到大陸發展,講到最後再也壓抑不住情緒,她淚崩喊「我很想回家!」
劉樂妍2日跟記者談到赴大陸北京發展的原因,她提到因爲被臺灣2間房子的房貸壓得喘不過去,「我活得很累」,她因爲不會講臺語,「路已經死一半,完全打不進臺語市場」,她提到在大陸憑實力得到演出機會,這是在臺灣完全找不到的環境,再加上在大陸表演3首歌的酬勞是人民幣5萬元(約臺幣10萬元),在臺灣的話一場有時候連8千都拿不到,她光是請舞者就要3萬,「臺灣給的價錢沒辦法讓我生活,我只好到大陸,我在我的家鄉賺不到錢啊!」越說越難過,再也壓抑不住情緒,淚崩喊「我也想回家啊!我想我的狗狗,我媽也來大陸想把我帶回家」。
▲劉樂妍相當想念自己的狗。(圖/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劉樂妍被問到爲什麼還沒付完1間又買另1間房,她解釋當初第二間房子原本要和弟弟一起供,因爲對方剛結婚在臺中租房,每個月要付1.2萬租房,她考量到弟弟的房子沒有陽光又有斜角,所以和對方協商,最後決定花100萬付頭期款買下一間500萬的房子,弟弟每個月給她房租,等到房子買下賺錢後,她再將房租全數還給弟弟,這樣對方就有頭期款買屬於自己的房子,不過對方卻沒有如期給他房租,「我弟弟比較調皮,不乖乖工作,又發生一些事」,導致她必須一人承擔所有的金錢壓力。
至於爲什麼不乾脆把房子賣掉,劉樂妍表示,「他們都欺負我,想要我賠錢賣,我不甘心」,所以她選擇擔下重擔,但在臺灣又找不到出路,最後跑到大陸拍戲賺錢,「我在大陸根本不花錢,我把賺來的所有錢都打回臺灣養那2間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