瑠公民生新村被逼搬家 斥無良政府
農田水利署去年3月起,要求臺北市瑠公民生新村住戶在去年底前搬離。(林鬱平攝)
位在北市精華地段的瑠公民生新村,去年被「房東」農田水利署以是海砂屋、耐震不足爲由片面解除租約,並興訟控告不願搬離的住戶。自救會不滿表示,住戶自行委外鑑定結果是無須拆除,當年是時任行政院長的故總統蔣經國承諾「至少可住50年以上」,痛批政府背信在先,鑑定過程又充滿黑箱,根本是無良政府與民爭利,質疑「急着要將地收回,究竟是想要圖利誰?」
瑠公民生新村位於北市民生東路四段、敦化北路、光復北路之間,輪廓方正、佔地800多坪,是民生社區中的精華地帶,原來有83戶,房東是農田水利會。
3年前農田水利會改制被收歸國有後,農田水利署去年3月起,不但要求住戶在去年底前搬離,還委託律師處處興訟、戶戶侗嚇,導致目前只剩19戶、上百名住戶力爭自己的權利。農水署指出,民生新村是海砂屋,經專家鑑定耐震強度不足,政府是以住戶生命財產安全來考量纔不續租。
住戶說,附近的中古屋每坪要上百萬元,若把瑠公民生新村拆除重新開發將會是一大暴利。據傳,現在連開發商都已內定好,是新北市一家跨足生技科技的建設公司,痛批「蔡政府根本是圖利特定對象」。
75歲謝姓自救會長表示,他在1981年被安置到瑠公民生新村,當時正值壯年的他清楚記得政府說「至少可住50年」的承諾,沒想到跟軍公教年金改革一樣,政府現在說變就變,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居住正義蕩然無存。
自救會表示,水利署委託的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做出「可採取補強」及「拆除重建」模棱兩可的建議,他們自掏腰包花了40多萬委託臺北市建築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指出該地區的地質穩定,建物未達拆遷標準,氯離子未超標,不符「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原則手冊」情形,不得逕予判定爲拆除重建。另法官也曾到場勘驗過,土地不在北市都更區域名單內,實在不知道水利署在急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