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狒死案 林務局擬修法:最高罰30萬

狒死事件甚囂塵上,針對圍捕事件引發的爭議,林務局表示,經歷此次事件,已研議修正野保法第37條及第51條,加重未妥善管理保育類野生動物致發生逸失的飼主罰則。(林務局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六福村狒狒脫逃後遭獵人射擊後死亡,引發外界議題,林務局表示,經歷此次事件,已研議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及第51條,加重未妥善管理保育類野生動物致發生逸失的飼主罰則,除了提高動物逸失罰金,發生逸失導致主管機關協助圍捕所衍生的費用,也將由飼主負擔。林務局將修正「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要求飼主應完善防逃設備,如設備不符合標準者,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也將依野保法公告應註記的動物種類及註記方式,以強化保育類野生動物個體管理。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表示,過去動物園管理上沒有太大問題,野生動物保育法處罰大多爲針對個人飼主,因此並未訂定高罰責,經過此次事件後,外界普遍認爲要適度提高,但重點不在提高多少罰責,而是要提醒飼養者在事前有責任維護設施安全性、防止動物脫逃等措施,而衍生圍捕費用也應由飼養者負擔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