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租金補貼後被追回 內政部釋關鍵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充說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劃系提供居住協助,作業規定中明定申請之租賃房屋須爲課徵住家用稅率,若非住家用稅率之房屋,則建物登記主要用途應含有「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
本年度由地方政府審查 稅捐機關認定後得隨時申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劃隨到隨辦,爲加速案件行政流程,由地方政府進行審查,中央處理撥款,後續會督導及強化地方政府審查作業,本案屬於非住家用稅率房屋,代表其有房屋稅籍,但未按住家用稅率課徵。申請人可請房東向地方政府稅捐主管機關申請依實際情形認定並追溯自租賃當時變更部分爲住家用稅率後,檢據補正後,可於租金補貼受理期限內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