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流浪貓又打貓 協會及時阻火化揪虐貓男

趙姓男子流浪協會領養貓咪卻虐待貓咪致死,遭檢察官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市內湖區趙姓男子,2019年5月間,透過北市流浪貓協會領養流浪貓「花生」,卻在領養後5個月,貓咪突然死亡,當時趙急欲將屍體火化,經協會人員及時阻止,證實「花生」遭鈍器重創致命,但趙男否認打死流浪貓,士林地檢署依據解剖報告,認定趙傷害貓咪致死,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

25歲趙男,向流浪貓協會認養花生、巧克力2只貓咪,並簽訂「愛心認養協議書」,同意所有權是協會所有,如果要轉讓給他人,須經過協會同意。但趙卻在同年10月15日告訴協會,「花生」已經死亡,打算交給動物殯葬公司火化,協會人員覺得有異及時阻止領回遺體交由專業單位獸醫解剖。

起訴書指出,趙男住處的房客表示,曾在手機通訊軟體看到貓咪死亡的照片隨即刪除,詢問貓咪死亡原因,趙推說是亂吃東西死亡,而動保處人員告訴趙,貓咪遭重物捶擊死亡,他又改稱是外送員姊姊所爲,他並不清楚。

協會人員更發現,「巧克力」也在他飼養之下死亡,檢察官根據解剖報告書,認定貓咪腹部遭頓重創,歸類爲非意外傷害,認定趙男涉犯動物保護法中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死亡罪嫌,以及毀損他人物品罪,全案從重依動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