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案 朱立倫盼司法還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右)涉貪一審遭判刑十二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左)昨天表示,盼司法能還林姿妙清白。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遭判刑十二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天表示,此案牽涉這麼多的公務員,用擴大打擊的方式爲了對付林姿妙,真的是空前的,盼司法能還林姿妙清白。內政部強調,停止其職務無關政治操作,一切依法行政。
朱立倫昨天出席中央黨部升旗典禮後受訪表示,全力支持林姿妙爭取她的清白,在過程當中已經證明她沒有受賄,而圖利的部分,還需要到高院努力爭取她的清白,最後司法一定會證明她的清白。
林姿妙昨一早現身宜蘭縣元旦升旗典禮,一襲白衣走下車,現場民衆高呼「縣長加油」。她說,她正派、戰戰兢兢,沒有做錯事,人在做天在看。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林姿妙被停職,明顯是立法疏漏,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圖利罪二審判決有罪才停職,但比圖利罪更輕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卻一審有罪就停職;他建議可透過訴願或行政訴訟等方式提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