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疑認罪獲交保100萬元 步出南檢喊「我坦坦蕩蕩」
立委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今清晨訊後100萬元交保,林的友人迅速帶現金到臺南地檢署辦保。記者林伯驊/攝影
民進黨臺南市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案,臺南地檢署徹夜偵訊長達6小時到5點多天色已亮,林宜瑾以100萬元交保、黃姓服務處主任聲押禁見。據瞭解,林昨在臉書貼文稱「司法終將證明我的坦蕩」,但疑似偵查庭時決定認罪,獲得交保。
林宜瑾的友人不到1小時,就用公事包裝着10捆各10萬元現金帶到南檢,迅速辦理交保手續,不過她還被限制出海、出境,書記官制作相關文書後,她才步出臺南地檢署。
林宜瑾約6點40分步出南檢,穿外套戴着口罩,面對媒體詢問是不是有委屈?她說「我坦坦蕩蕩、法律會還我清白」;媒體再追問是否有認罪,她便迅速搭上車。當時車上還有同陣營的南市議員朱正軒。
檢調偵辦此案傳喚15名嫌疑人、4名證人到案,幾乎都昨晚12點前交保或請回,剩林宜瑾和林的黃姓永康服務處主任昨晚11點起應訊,一直到上午5點多,檢方認定兩人都犯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罪嫌重大。
林宜瑾昨上午先透過臉書貼文稱「清白太廉價大家都會講,日後就讓證據說話,司法終將證明我的坦蕩」;不過據瞭解,林宜瑾接受南市調處調查官制作筆錄未認罪,檢方訊問之初,林也還未鬆口,後來經由律師研議相關訴訟策略,獲得檢察官同意交保,但也讓開庭時間長達6小時,超出一般詐領助理費案件常情。
不過,林宜瑾的黃姓服務處主任則在應訊時堅不認罪,檢方認定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南地院預計今開羈押庭。
立委林宜瑾經詢問後100萬元交保,上午6點40分步出臺南地檢署。記者林伯驊/攝影
立委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今清晨訊後100萬元交保,林的友人迅速帶現金到臺南地檢署辦保。記者林伯驊/攝影
立委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今清晨訊後100萬元交保,林的友人迅速帶現金到臺南地檢署辦保。記者林伯驊/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