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遊覽車左轉撞擊過馬路行人 31歲清潔工送醫 警出手了
遊覽車因轉彎時未禮讓行人導致車禍發生,警方將依法開罰。(警方提供)
新北市林口區今日上午發生轉彎車未禮讓行人造成的交通意外,1名正在過馬路的清潔人員遭左轉游覽車撞上,雖然送醫後並無大礙,但遊覽車轉彎時未依規定停等、禮讓行人,司機遭警方依法開罰,最高可處3萬6千元以下罰鍰。
據瞭解,駕駛遊覽的李姓司機(50歲),今日上午8時許行經林口竹林路要左轉中山路時,未依照規定停等、禮讓行人,因此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清潔人員許姓女子(31歲),所幸許女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後沒有大礙。
警方到場後對李男實施酒測,雖然沒有酒駕情形,但因車輛轉彎時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開罰,將處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駕駛人遵守「路口慢看停」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