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春控:潘孟安子弟兵徐富癸違法蓋農舍

國民黨新北市板橋區(板西)立委候選人林國春今開記者會指控,屏東第2立委選區(屏南)民進黨立委候選人、前屏東縣長潘孟安子弟兵徐富癸申報的財產申報書有大問題。徐申報一筆農地後,在農地上違法建造一座建築物,而該違法建物農舍還有門,質疑曾身爲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的徐富癸知法犯法。記者張睿廷/攝影

國民黨新北市板橋區(板西)立委候選人林國春今開記者會指控,屏東第2立委選區(屏南)民進黨立委候選人、前屏東縣長潘孟安子弟兵徐富癸申報的財產申報書有大問題。徐申報一筆農地後,在農地上違法建造一座建築物,而該違法建物農舍還有門,質疑曾身爲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的徐富癸是否知法犯法?依照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從政標準,是應該立即拆除還是可以賴着不拆?

徐富癸妻子及土地所有權人張靜玲也在屏東舉行記者會,駁斥相關指控。

林國春表示,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這筆面積爲1761平方公尺農地登記在徐富癸老婆名下,目前興建住宅供人居住,且備有車位,他請在地人士訪查的當天,也發現列入財產申報中的轎車剛好停在裡面。

林國春說,據2017、18年航照圖,徐富癸家所持土地上,均無建築物跡象,但有整地痕跡,很明顯該「農舍」應爲近期所興建。只是徐富癸曾原爲報社記者,後爲潘孟安任立委時期服務處主任;今年臨時被指派參選立委前爲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徐妻爲職業軍人退伍,兩人應不具備農民資格。而且兩人如有農民身份,農地大小也不符合興建資格。

林國春指出,潘孟安2014年擔任縣長,徐富癸同時進入縣府,陸續擔任潘孟安麾下的多種要職,更有潘孟安分身與代理人的稱號。徐從立委辦公室主任無縫接軌到縣府任要職,官場生涯對「農地農用」的相關規定應該相當清楚。無論這是一般建物也好,小木屋也好,農舍也罷,竟然還能有門牌,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林國春表示,違法農舍是如何申請到門牌號碼?又如何非法申請到水電供給?戶政單位由縣府管轄,是否爲潘孟安主政下的縣府爲徐富癸大開方便之門?徐富癸自稱清廉、守法、愛鄉、愛土,現在應該也要加上「愛農舍」。此次被發現徐家坐擁違法農舍,過去的「人設」也不攻自破,只剩虛僞二字。

柯比能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柯晨晧召說,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需取得農民資格、持有農地並在當地設籍滿2年、農地面積大於0.25公頃,才能起造農舍;另外,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2000年1月28日 之前),早已取得農地的「老農」纔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徐富癸顯然不在老農條例內,現有的這個農舍合不合法,相信徐本人心理有數。

柯晨晧表示,徐富癸家既然是違法農舍,縣府就該該即刻處理。根據法規,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者,地方政府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勒令停止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至其改正爲止。拒不繳納罰款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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