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班地管理者監守自盜 移植11棵老梅樹當餐廳造景

梅嶺上11棵梅樹遭鄭姓管理員監守自盜,移植到一處咖啡廳當造景,保7總隊依照森林法將他送辦。(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梅嶺上一處國有林班地種植一片梅林、龍眼與破布子樹,由林務局承租給林姓男子,再轉託鄭姓老農管理,鄭男因朋友最近開設咖啡廳需要造景植栽,從該林班地內移植11棵老梅樹到餐廳,總價值共16萬5000元,保7總隊認定是竊取國有產物,近日將他依照違反森林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林務局在梅嶺上有塊玉井事業區第20林班地,佔地約1甲,承租給林姓男子共4人種植一片梅樹、龍眼與破布子樹,林男再交由68歲鄭男負責管理、種植,已有10多年。

鄭男的朋友最近在梅嶺上開設咖啡廳,向他提到需要植栽當造景,他從林班地內挑選20年樹齡且外觀漂亮的11棵老梅樹,移植到友人的咖啡廳,卻遭遭檢舉。

保7總隊獲報梅樹失竊,隨後又發現一家咖啡廳內有不明移植梅樹,調查得知是鄭姓管理員在林務局未同意下監守自盜,連根拔起挖出老梅樹移植。鄭男到案坦承不諱,計算盜取11棵梅樹共重1695公斤,價值16萬5000元,認定他竊取國有林地產物,將他依照違反森林法送辦。

保7總隊提醒民衆,在國有林班地上勿任意破壞、盜伐林木或私自採掘有經濟價值的森林主、副產物,主產物包括盜伐竹木(樹瘤)、根株殘材及倒伏林木,副產物諸如菌類、竹筍、灌藤、種子、樹脂...等,以免誤觸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