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幫詐騙集團領128萬 女車手賺4千卻吃上官司

車手兩天幫詐騙集團提領128萬元,獲4千元報酬臺中檢方將她依詐欺罪嫌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23歲劉女臉書羣組工作,與Line暱稱鄭姓女子黃姓男子聯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她提供自己的2個銀行帳戶,並依指示到提款機領錢後轉交款項,她兩天幫提領128萬元贓款,獲得4千元報酬,經警查獲,臺中檢方依詐欺罪將她起訴。

劉女在2020年8月間在臉書羣組「大臺中找人才,找工作」,透過求職廣告通訊軟體Line暱稱鄭姓女子及黃姓男子聯繫,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允諾月薪3萬2千元或日新1400元。

劉女提供自己的2個銀行帳戶對方使用,又依指示代爲提領帳戶內不明款項,轉交給指定的收款人。詐騙集團成員廖姓陳姓吳姓及謝姓等人使詐,各以朋友或姪子等名義透過Line電話聯繫4人,佯稱買房或繳回公款等由急需現金調度,要求匯款到指定帳戶。

廖等4人信以爲真而去匯款,共匯128萬元。劉女在8月14日到位於西屯區黎明路的銀行自動櫃員機臨櫃先後轉帳及提領共10次、8月17日又去提領6次,領光帳戶內款項128萬元,都轉交給鄭女黃男所指定的不詳成員,劉女獲得4千元的報酬。

全案廖男被害人發覺有異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劉女到案坦承提供帳戶,並協助提領款項轉交等事實檢察官以劉女爲賺取不法報酬加入詐集團擔任車手,依詐欺罪嫌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