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幫詐騙集團領128萬 女車手賺4千卻吃上官司
女車手兩天幫詐騙集團提領128萬元,獲4千元報酬,臺中檢方將她依詐欺罪嫌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23歲劉女在臉書羣組找工作,與Line暱稱鄭姓女子及黃姓男子聯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她提供自己的2個銀行帳戶,並依指示到提款機領錢後轉交款項,她兩天幫提領128萬元贓款,獲得4千元報酬,經警查獲,臺中檢方依詐欺罪將她起訴。
劉女在2020年8月間在臉書羣組「大臺中找人才,找工作」,透過求職廣告以通訊軟體Line暱稱鄭姓女子及黃姓男子聯繫,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允諾月薪3萬2千元或日新1400元。
劉女提供自己的2個銀行帳戶給對方使用,又依指示代爲提領帳戶內不明款項,轉交給指定的收款人。詐騙集團成員對廖姓、陳姓、吳姓及謝姓等人使詐,各以朋友或姪子等名義透過Line電話聯繫4人,佯稱買房或繳回公款等由急需現金調度,要求匯款到指定帳戶。
廖等4人信以爲真而去匯款,共匯128萬元。劉女在8月14日到位於西屯區黎明路的銀行自動櫃員機或臨櫃先後轉帳及提領共10次、8月17日又去提領6次,領光帳戶內款項128萬元,都轉交給鄭女及黃男所指定的不詳成員,劉女獲得4千元的報酬。
全案經廖男等被害人發覺有異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劉女到案坦承提供帳戶,並協助提領款項轉交等事實。檢察官以劉女爲賺取不法報酬加入詐集團擔任車手,依詐欺罪嫌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