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輪絕對多數總統選舉的可行性

(圖/本報系資料照)

第三波民主化後,許多拉丁美洲國家爲了防止獨裁政治復辟,因此將總統任期改爲一任,或是不得連選連任(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巴拉圭),或是不得連續擔任總統,但有兩任的限制(智利、巴拿馬、海地),或是不得連任,但沒有任期限制(哥斯大黎加、秘魯、烏拉圭),墨西哥則早已是一任制,亞洲同樣有過強人政治的南韓與菲律賓的總統也是一任,不能再競選連任或分開的另一任期。同樣是經歷長期威權統治的非洲地區民主化後的新憲法,對總統任期絕大多數採取兩任任期限制,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採一任制。部分國家甚至沒有(國王爲元首的史瓦帝尼、賴索托、摩洛哥,內閣制的模里西斯)、或取消(喀麥隆,吉布地、加彭、甘比亞、烏干達)任期限制。

儘管在任期方面有很大的差異,不過大部分新興民主國家都採取絕對多數的兩輪總統選舉,希望透過選舉制度,在多元族羣或是不同政治傳統中,創造共識,建立較爲穩定的政治環境,避免社會分歧,也易於政黨輪替。中南美洲的例外爲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巴拉圭及委內瑞拉,我們鄰近的韓國與菲律賓都是以相對多數產生總統(但印尼則是採兩輪制),非洲則有喀麥隆、中非共和國、剛果民主共和國、赤道幾內亞、加彭、甘比亞、馬拉威、盧安達、塞席爾、坦尚尼亞及烏干達。

在這些採取相對多數的亞非拉國家中,僅韓國與塞席爾在自由之家的指標中屬於自由國家,菲律賓、宏都拉斯、巴拉圭、馬拉威、坦尚尼亞及甘比亞屬於部分自由國家,其餘全都是不自由國家。另外,《經濟學人》所做的民主指標顯示,僅有韓國屬於完全民主,菲律賓、巴拿馬爲部分民主,宏都拉斯、巴拉圭、甘比亞、馬拉威、坦尚尼亞及烏干達爲混合政體,尼加拉瓜、喀麥隆、中非共和國、剛果民主共和國及盧安達是威權體系。換句話說,在採取一輪制相對多數的國家中,部分民主與威權體制的國家佔絕大多數。臺灣是否應順應世界潮流,採取兩輪的絕對多數制,當然有政治辯論的空間。

總統制或是半總統制的國家,大部分採取絕對多數的兩輪制,不僅新興民主國家如此,歐洲老牌民主國家也都使用這個制度選出總統。雖然大部分的兩輪制選舉制度,採取第一輪的前兩名進入最終的競爭,以確保獲勝者得以50%加一的絕對多數勝出,但也有部分國家的規定是在第一輪時達到相當門檻即可過關,有可能是4成,也有可能是4成5。

哥斯大黎加的總統候選人在第一輪領先且得票超過4成,就能贏得大選。阿根廷、玻利維亞、厄瓜多爾的總統候選人若在第一輪中獲得超過4成的選票,且得票超過最接近競爭者1成以上,就無需進入第二輪的選舉。阿根廷另有一條款,即第一輪超過4成5選票,就可當選。非洲的獅子山有一個特殊的門檻,就是第一輪必須取得5成5的選票纔算當選,否則就得進入第二輪。選擇這項制度的原因,有可能是擔心若僅有兩位候選人競爭且實力接近,很有可能各得50%左右的選票,容易引發爭議。

臺灣雖然沒有發生過軍事政變,也未曾經歷重大的內戰衝突,但不可否認的是在許多重大議題上仍有分歧。我們當然希望總統選舉能夠產生多數選民支持的國家領導人,如果當選者選票在4成以下,其正當性勢必會受到質疑。目前的執政黨絕對不願意改採兩輪的絕對多數選制,但類似阿根廷的4成5門檻、或高過對手1成以上的4成得票率要求,或許是我們可以考慮的制度。(作者爲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