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再次發文:優化完善城市協調機制 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

財聯社6月7日電,金融監管總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 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的通知》。《通知》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指導地級及以上城市完善協調機制,由城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金融工作的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及金融機構爲成員單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評估“白名單”項目融資需求,獨立評審、自主決策。明確一個項目確定一家主辦銀行負責項目後續融資,主辦銀行要建立綠色通道,可單列授信額度。金融機構要根據《通知》制定盡職免責具體實施細則。兩部門已聯合成立工作專班,各省、城市也將成立相應工作專班,下一步將持續推動城市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全力支持房地產在建項目融資和建設交付,有力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推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