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史話-追尋真實的戴笠 另類民族英雄乎(十之十)
戴笠(左)與小學生合影。(劉臺平提供)
戴笠(後中)與梅樂斯等人與戴母等家人合影。(摘自網路)
1946年戴笠墜機身亡後葬禮。(摘自網路)
找尋真實的戴笠
戴笠在促成警察制度化、現代化,爲培養警察人才方面,盡過很大力量,則有事實,可以徵信。
軍統局能成爲革命團體,並隨其工作發展擴大組織,適應多方需要,不虞人力缺乏,當得力於有恆之訓練。自戴笠就任特務處長,即注重訓練工作,先後所設班次,不下百種,訓練工作人員達6萬人以上。中美合作時期,在全國10大戰區,同時設班訓練,無遠弗屆,可稱大氣磅礡。
沒血汗歷史不值錢
抗戰時期,戴笠全面策反與掌握運用僞組織,功在國家,廣大淪陷區,無一地無僞組織,僞軍且多至百萬。政府對此,並無明朗政策,故人懷觀望,不敢任責。惟戴笠獨爲其難,盡其力之所及策反,卒收其功。他所掌握運用僞軍,達80萬人之多,南京僞組織,最後亦聽命於他。這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在勝利前,不爲敵所充分利用,在勝利後,不受中共威脅,國人當深思其故。
戴笠常說:「歷史是由血與汗寫成的,沒有血汗的歷史,是不值半文錢的。」在他逝世23週年紀念會中,前總統蔣經國亦說:「過去軍統局同志,爲主義、爲國家,成仁取義,奮鬥犧牲,所以才能創造出驚天動地事蹟,寫下光輝燦爛歷史。」只看他們英勇殺敵的輝煌成果,及其壯烈犧牲,就可確信他們歷史,是有血有淚的。
要看一個政治人物誌業,須看他的施政及作爲,是否符合國家利益。如從國家形勢看戴笠事業,則有另一方式詮釋其一生,這又必須先了解當時客觀形勢,及利益之所在。1931至1945年,中國內而統一,革新政治;外而抗敵,爭取獨立,國家最高利益,無逾於此者。戴笠之所施爲,雖至繁雜,亦有若干地方,近似矯激凌厲,予人以不便,而其心無私,凡所以爲國家。故看他志業,須從這一方面着眼。
例如,抗戰勝利時睿智而果敢的應變才能,我國苦戰8年之後,敵人突然宣佈投降,可說是一新的變局。長江中游以下,黃河南北,全部沿海地帶,除去敵軍,遍地皆是僞組織、僞軍、中共武裝勢力、和土匪。如何控制廣大淪陷區、維持必要秩序,以利復員?爲當時最大問題,亦最難解決問題。戴笠在當時,可稱是一關鍵人物,他的作爲,充分表現出他勇於任責,及其睿智的應變才能。
戰後戴笠獨負全面肅奸重責,整肅漢奸、重振紀綱,乃國家一大事,舉國矚目。環顧淪陷區既廣,四郊多壘,更加各種複雜因素,又使肅奸爲一難事。正因其難,所以全面肅奸重責,獨由戴笠一肩任之。他亦不負所期,善能運用其才智,明畫深謀,於咄嗟之間,達成此一重任。所逮捕元惡大憝以千計,而民無驚擾,事無株蔓,一切皆以溫和手段行之,而且公私皦然。這是古今中外所罕見的事。
或稱戴笠爲中國「警察之父」,似欠允當。事實上,民國初年,已建立警察體制,以內務部爲主管機關。而清末所設之巡警,實爲濫觴。惟戴笠在促成警察制度化、現代化,爲培養警察人才方面,盡過很大力量,則有事實,可以徵信。他最大願望,是建立全面的新制警察,並以之促成革命之實現。
抗戰勝利後,戴笠依然是全國第一忙人,風塵僕僕,席不暇暖。他要安撫百萬僞軍,使其免爲中共利用;要維護全面交通,以利政府復員;要全面整肅漢奸;要聯絡美海軍協助運輸,挽救東北危機。同時,還要重新佈置工作,準備新的戰鬥。不幸就在奔忙之中,齎恨以歿。他死之後,人益懷念,衆信他是一奇才,國家多故,奇才難得。
如果承認北伐、統一、與抗戰,爲中國革命大業之延續,承認戴笠領導的工作,沒有違背國民革命的主義與政策,就不能不承認他是一個革命家。作爲革命家,必須有大英雄氣概,不懾不屈,奮然自必;亦須有宗教家的虔誠,不因否泰而易其志;始能蘊之爲德行,發之爲事業。質言之,戴笠是否配稱爲革命家?不能只看他事業,只看他表面論調,還須看他實際踐履如何。
大丈夫蓋棺事方定
「戴雨農如不死,局勢何至於此?」這兩句不勝惋惜的話,在大陸變色後,很多知名之士,和戴笠相識的與不相識的,都曾說過。意思無非是說,如戴笠猶在,中共未必能得逞,大陸亦未必會遽然一敗而不可收拾。戴笠究竟有無這樣旋乾轉坤本領?吾人答案是否定的。但相信局面將大不相同。
戴笠一生應有定評,昔人有言:「大丈夫蓋棺事方定。」意謂人之賢愚不肖,必待身死,方可論定。戴笠不愧爲一大丈夫,一生施爲,磊落奇偉,極不平凡。亦因名滿天下,謗亦隨之。他殉國已70年,依然譭譽不一,迄無定評。對於此一忠義絕倫,有功於國家的人,實不應讓他生被惡聲,死負疑謗。時至今日,風塵已定,政府方獎勵忠義愛國之士,應是將戴笠行誼,依於事實真相,公之於社會,任人評判,以明是非時候。不然,後世將議其人,議其事,甚至懷疑這一時代史實,以爲真有所謂「特務橫行」的事實存在。
他是否是一位另類民族英雄?不禁要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