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酒駕 老員警28年退休金泡湯

高雄市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48歲蔡姓巡佐在休假日小酌,上班前被同仁發現身上有酒氣,且他被調職警備隊後,隔日還被測出有酒精反應。(本報資料照片)(提醒你 酒後不開車)

高雄市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蔡姓巡佐連續於8月29及30日酒駕上班,楠梓警分局督察組昨天表示,蔡經懲處、告誡、移送法辦後仍不思悔改,次日再犯,因此處以最嚴厲處分、記2大過免職,並報高雄市警察局核處。蔡被開除,損失450萬元退休金。

蔡姓巡佐於8月28日休假時喝了半瓶高粱酒,他隔天以爲酒精已經代謝,於是開車上班。但警員在他身上聞到濃濃酒氣,經酒測,發現他酒測值達0.66毫克。警方訊後,依公共危嫌罪函送橋頭地檢署,並將蔡調到警備隊。

未料,蔡姓巡佐於8月30日上班時,經警備隊隊長會同督導人員共同實施酒測,蔡的酒測值達0.21毫克,雖然未超標,但仍構成酒駕。對於蔡連續2日酒駕上班,警方昨天已請蔡姓巡佐回家休養,由分局擬議後續責任。

警方指出,蔡姓巡佐從警28年,表現平平,分局早將他列爲酗酒潛在高風險人員。蔡姓巡佐在事發後主動提出退休申請,但調查後確認蔡有酒駕行爲,尤其是連續2天酒駕,視警紀如無物,違反情節重大。

警方爲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決議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規定,採最嚴厲處分予以1次記2大過免職,並報警察局核處。

蔡姓巡佐被開除,以他的28年年資計算,至少損失450萬元退休金(一次性領取)。有同仁爲蔡喊冤,認爲警方高層對蔡的處罰過於嚴厲,蔡巡佐是違反警紀,但不到開除的地步。蔡姓巡佐昨天在家休假,記者無從得知他對此事的迴應。(提醒你 酒後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