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有留言威脅大法官性命 警政署:專案偵辦 不容暴力危害民主

憲法法庭近來紛擾不斷。(本報資料照片)

警政署22日晚間表示,有關司法院臉書出現不理性留言威脅大法官人身安全,警政署絕對不容忍任何暴力危害臺灣的民主法治,本案已責請臺北市警察局積極聯繫司法院受理立案,並啓動專案偵辦。

司法院近來因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釋憲案,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被藍委質疑淪爲「政治打手」,紛擾不斷,甚至被抗議常客毀損牌銜滋擾,如今又在網路社羣出現不理性留言,近日轄區臺北市警局已適時提升司法院周邊巡邏及路檢密度,以加強該院周邊安全維護。

警政署強調,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人人均應珍惜及捍衛,對於政治立場不同應彼此互相尊重,以理性和平方式看待;如言論、訊息內容已涉及公衆、人身安全恐嚇,引起大衆及個人恐慌,警察機關將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

司法院也強調,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爲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法庭所爲裁判,大法官亦當虛心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並接受公評。

惟因不滿憲法法庭裁判即恐嚇危害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業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且爲自由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嚴重犯罪行爲。司法院除已進行蒐證、報請警方依法偵辦,更呼籲各界應共同譴責此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爲。

任何惡意詆譭、醜化大法官之言論,實爲對於和平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無差別攻擊,不僅會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亦會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爲,製造社會不安。司法院籲請各界理性自制,以健全自由民主憲政之長遠發展爲念,避免衝突、危害社會秩序等情事發生。

司法院指出,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該院及周邊範圍舉行,且該院之機關家宅權及於院前廣場,得管制民衆進入。鑑於7月20日發生民衆至司法院院區滋擾一事,司法院將依法究責,並強化院區安全維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