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疑賣保育類黃裳鳳蝶挨告 他喊冤都是照片惹禍

圖爲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黃裳鳳蝶。(資料照片)

圖爲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黃裳鳳蝶。(資料照片)

中市生態保育人士林震科,2019年間在臉書社羣貼文「買大葉馬兜鈴、異葉馬兜鈴,送鳳蝶幼蟲」,並附1張「黃裳鳳蝶」幼蟲照片。檢方以林涉販售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起訴。林喊冤供稱,推廣蝴蝶生態,送非保育類鳳蝶,該照片是隨手拍攝上傳而造成誤解,法官採信,並以證據不足判無罪,可上訴。

「黃裳鳳蝶」是大型鮮豔珍貴蝶類,胸部紅色、腹部黃色,翅脈灰黑相間,後翅有大面積明顯黃色斑塊,農委會公告爲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

林震科在中市經營青桐林種苗圃,並擔任桐林社區總幹事,長期在地方、學校推廣生態保育10多年。他2019年4月15日在臉書「蝴蝶蜜源,草食交流」社羣,具名貼文「買大葉馬兜鈴、異葉馬兜鈴,送鳳蝶幼蟲」,並附1張「黃裳鳳蝶」幼蟲照、留連絡電話。

經警發現,通知到案說明,依涉販售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黃裳鳳蝶」送辦,檢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起訴。

林否認販售,並供稱,他在社區做自主保育、種植臺灣原生植物食草提供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社區營造沒向政府申請經費、募款,但種馬兜鈴會有基礎耗材, 賣馬兜鈴盆栽主要是推廣蝴蝶生態,只收取合理費用。

林表示,種馬兜鈴可營造蝴蝶優良棲地,吸引包括「黃裳鳳蝶」等蝴蝶來,爲增加種植者信心,才送鳳蝶幼蟲,他從事保育,當然送的是非保育類幼蟲。他的園區有38種臺灣居留種蝴蝶,如無尾鳳蝶、大鳳蝶、紅紋鳳蝶及臺灣麝香鳳蝶等,都是教學常見物種,他過去曾提供給學校。

林說,因緊鄰的荔枝農園要噴藥,爲保護園區內「黃裳鳳蝶」幼蟲,緊急進行移區,他當天拍攝照片後,隨手就上傳,才造成誤解。他強調,明知是保育類,如果真要賣也不會如此光明正大去做。

法官認爲,林未在貼文或回覆留言中註明要贈送照片中「黃裳鳳蝶」幼蟲,不能僅憑照片就推認他有販賣「黃裳鳳蝶」幼蟲意圖,相關事證不能也證明犯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