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分類廣告涉壟斷 歐盟重罰Meta 274億元
歐盟執委會今天宣佈處罰臉書母公司約新臺幣274億元,因其網路分類廣告服務綁定自家社羣媒體,濫用市場優勢地位設定不公平競爭條件。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指出,Meta旗下廣告服務「臉書市場」(FacebookMarketplace)違反兩項歐盟法規,一是將這個服務與社羣媒體臉書(Facebook)綁定,意味着所有臉書用戶都會被自動導入並定期接觸「臉書市場」,無論用戶是否願意。
執委會認爲,這種綁定爲「臉書市場」創造巨大的廣告散佈優勢,讓其他網路廣告服務商難以競爭。
第二項違規,是Meta片面對在其社羣媒體平臺上(尤其是受歡迎的臉書和Instagram)登廣告的其他廣告服務商,施加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使得Meta可以爲了「臉書市場」的利益而取用其他廣告商的相關數據。
執委會因此決定對兩項違規行爲共裁罰7億9772萬歐元(約新臺幣274億元),其資深官員在匿名簡報會上表示,這筆罰金遠低於「臉書市場」全球營收的10%,也就是歐盟依法可罰的最高比率,「因此處罰金額十分合理」。
歐盟自2021年開啓對Meta此項行爲的調查。執委會強調,根據歐盟反壟斷規則,市場主導地位並不違法,但佔據主導地位的公司負有特殊責任,不得透過限制他人競爭來濫用其強大的市場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