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臺智光案應回歸法律與專業,勿再政治操作

臺智光案引發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左)與現任市長蔣萬安(右)戰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賄護航臺智光「監視系統網路服務費」一案,演變成柯文哲、蔣萬安前後任市府和國民黨、民衆黨的藍白大戰。柯文哲站上第一線指控「藍綠聯合污錢」,戰線一路開到郝龍斌市府。不過,此案雖然複雜,卻不難釐清。除陳重文涉賄,其餘到目前都屬專業與施政優先順序之爭。柯文哲砲打郝、蔣市府,顯然是刻意卸責及政治操作。

關於陳重文涉賄案,已由司法單位調查中。但截至目前爲止,郝、柯、蔣三任市府、其他議員都未傳出「聯合污錢」的貪瀆情事。此案當然應該追查到底,但若無具體事證,不應無限上綱,任意指控。

柯文哲指控「藍綠聯合污錢」,理由有三:一是郝龍斌市府與臺智光簽約廿五年不合理;二是此案核心的市警局監視系統案,在費率相同情況下,預算卻從四億六千萬元,提高到五億五千萬元;三是網路傳輸速率,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全部改成3M(每秒三百萬位元)」,導致經費大增。

二○一○年郝龍斌市府確與臺智光簽訂爲期廿五年的委外經營(BOT)合約,明定臺智光需爲北市建置光纖系統,市府不需負擔費用,但市府所屬機關、學校等網路租用服務,由臺智光和各機關簽約。於法於理,委外經營案就是官民合作,雙方互利。複數年契約、合約保證,都是常態。僅此判斷就是利益輸送,未免偏執。更何況,柯文哲擔任臺北市長八年,若認此約有問題,何不解約甚至法辦?

至於「速率」與「費率」之爭,亦不難解。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曾畫出重點:問題在費率而不在速率。「3M費率二千二百元」是在柯市府時期訂下。但柯市府從實際需求着眼,堅持採用「部分2M、部分3M」速率,纔有「一年四億六千萬元」預算;而蔣市府與業者重新議約,將速率全部提升爲3M,才又有「預算增加到一年五億五千萬元」的結果。

因此本案關鍵,就在系統速率有全面提升爲3M的必要性。柯市府時,因系統速率混用,監視系統規格亦採「1M、2M混用」形式;蔣市府去年重新議約,鑑於1M系統監視器已被市場淘汰、犯罪及交通實際需求,以及議會但書決議等多重因素,在監視器全面更新爲2M情況下,將系統速率全面升級至3M,預算增加不意外,而這甚至是在柯市府任內就已拍板定案的決策。

柯文哲市長任內,一向誇耀自己「省錢達人」、「控制預算」的成果。然從此案來看,柯文哲的「省錢」卻未必站得住腳。柯市府僅以少量監視器傳輸品質,便確認不需要將速率全部升級爲3M、監視器升級爲2M,結果造成系統升級無法一次到位,徒增管理與採購複雜度。而犯罪偵防又是「只怕萬一」,不能持僥倖心態,當然系統愈新,偵防效果愈好。柯文哲爲了省錢,卻忽略系統建置初衷,已是本末倒置。

柯文哲與議會乃至蔣市府的分歧,無關「誰貪污」,而是政策目的優先順序不同所致。近日又傳出柯文哲曾在二○一六年市府廉政會決議「暫不立案調查臺智光案」;二○一七年在臺智光費率審議會「五分鐘通過七十多案」,其中就包括市警局監視系統案。對臺智光砍價的,反而是蔣市府。對照柯文哲加碼指控「多出的九千萬就是回扣」,只能說是荒謬絕倫。

在失去臺北市長舞臺、總統大選又敗選後,柯文哲隱然已有「聲量危機」。政治口水可以拚聲量,但不論勝敗,可確定的是,正爲立院藍白合作所苦的民進黨,應十分樂見此番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