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將審《平均地權條例》 反炒作預售屋有共識

「巢運」15日邀請4黨立委共同呼籲,堅守「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的修法原則。(遊念育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週排審攸關居住正義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巢運」15日邀請4黨立委共同呼籲,堅守「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的修法原則,並明定施行日期;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強調,《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拖這麼久,要儘快通過;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表示,私法人購屋必須經過政府核可,也要小心灰色空間,將子法訂定清楚,不要淪爲投機炒房族走後門的機會。

今年4月由行政院提出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預計本月21日納入議程排審闖關,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草案已在立法院躺了8個月,終於要在19日排審,樂見這個「遲來的正義」,也呼籲朝野立委審查時,務必堅守「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的原則。

吳怡玎指出,把預售屋變成投機的標的物,是很糟糕的市場機制,許多國家都有限制,舉例來說,英國如果拿着預售屋條約,跟銀行貸款是貸不到的,因爲有高度風險。

吳怡玎還說,還有限制私法人買住宅用房絕對要管制,像英國如果是私法人買住宅用房子,會課徵比較高的稅,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私法人買房必須經過政府核可,但要提醒政府小心灰色空間,要把子法訂清楚,不要變成某些私法人走後門的機會。

江永昌提到,不會因爲修訂一個法律,就有具體成效,要很完整面面俱到,要行之有效,整體纔會發揮力量,他也說,《平均地權條例》拖這麼久,也會造成影響,讓炒作有喘息的空間,要儘快通過。

江永昌表示,看利率和稅率都有調整,央行也降低貸款成數、提升貸款利息,買房的成本開銷增加,連法人也納入適用,但卻發現沒什麼效果,如果投機炒房的利潤,大於這些成本,還是會有誘因進入市場,因此他提出,有不法所得,不是處罰罰金,而是要納入《行政罰法》中規定,對不法所得追繳。

針對鄉林建設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反對修法,提出限制預售屋換約等政策違反憲法的自由買賣權利;立委邱顯智批評,疫情時囤積口罩都有刑責,投資客透過黃牛票牟利、囤房的權利,當然不應該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