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不等了 17日排審財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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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財劃法》修正案遲遲「沒有時間表」,立法院決定不等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5日舉辦財劃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財委會召委羅明才表示,預計17日排審《財劃法》,針對現行17個版本逐條審查,力求本會期把草案送出委員會。

針對《財劃法》的修正,地方政府主要提出三大訴求,一是先求有再求好,調整中央、地方分配比重;二是擴大統籌分配款的同時,一般補助不能砍;三是拒絕中央請客、地方埋單。

據悉,財政部下週將邀22縣市財政單位開會,除進一步討論水平分配原則,也會就地方提出的修法訴求再研商,力求縮小歧義、尋求共識。財政部也強調,若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加計補助款來看,中央與地方分配比爲59比41。

由於修法版本衆多,藍、白黨團初步並沒有堅持一定要依照特定版本,共識則是中央統籌款增加金額至少要高於2千億元。

《財劃法》已25年未修正,包括國民黨和民衆黨都提出黨團版本,民進黨目前僅有立委提案版本,未提黨團版;財政部和行政院至今一直沒有提出行政院版,只強調必須先就水平分配達成共識,提出修法版本纔有意義。

綜合整理各縣市意見可歸納可出共同訴求,一是「先求有再求好」,希望優先調整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至少回到精省前水準,「把少掉的15%」拉回來。也就是中央和地方分配比例應從目前的75比25,調整回過往的6比4。

第二是不可以挖東牆補西牆,因此中央擴大統籌分配款的同時,希望不要縮減一般補助款,以保障社福、教育和基礎建設所需。三是改善過往中央請客、地方埋單的不合理現象,例如里長加薪等,應該由中央付錢。

立院態度則是希望財政部可提出版本,若直到最後都沒有院版,則會依現有分配指標入法;此外,藍白版本也都對一般補助款設有「防砍」機制,避免中央一手增加統籌分配款增加,一手縮減補助款。